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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土地政策三大走向、六大看點

胡其峰

2014年01月03日08:40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2014:土地政策走向劍指何方?

  2013年歲末,國土資源部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推出《中國土地政策藍皮書(2013)》。作為我國土地政策回顧與展望的權威報告,這份藍皮書不僅系統介紹、梳理了2013年出台的主要政策,對政策效應作出評價,而且,它對2014年我國土地政策的大致走向,作出了科學預判。

  2013年土地政策三大特點

  藍皮書用三句話對過去一年的主要土地政策進行了評價:從重審批轉向重監管﹔從重增量轉向重存量和增量並重﹔從重出台政策到重政策效果。

  2013年,我國國土資源管理的重心,從重審批轉向了重監管。部署建設基本農田數據庫,保障基本農田落到實處、低效用地再開發,加強對試點地區的監管,嚴格規范試點政策的有效執行。建立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加強建設用地批后監管。在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中,加強土地現狀調查和用地管理信息的配套契合,確保了土地利用監管的准確和高效。

  按照統籌增量和存量用地的要求,協調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等各項試點,積極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已在除西藏、新疆外的29個省區市全面推開,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也已在10個省份開展。這一系列的部署,都對建設用地空間的釋放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土地管理已從重增量向重存量和增量並重轉變。

  出台政策的最終效果如何,事關政策本身的成敗。2013年,對國土資源改革試點進行總結評估,分析改革試點的進展、問題及成效,提出試點成果轉化、深化或調整的意見建議,成為了一種常態。征地制度改革試點、節約集約用地試點、採礦用地改革試點、土地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集體土地建設租賃房試點等等,政策評估工作一直緊緊跟隨。

  未來土地政策三大走向

  我國未來的土地政策走向如何?藍皮書進行了推斷,並總結為三點:

  一是從基層吸取好的成功做法,上升為政策法律。當前我國多層次改革試點格局基本形成,國土資源部與相關省區市也聯合部署開展了多個領域的改革試點,形成了“全面探索、局部試點、封閉運行、結果可控”的試點運作模式,積累了豐富的試點經驗。藍皮書預測,今后會加強對地方實踐探索的總結提升,將其成功的做法上升為政策和法規,固化下來。

  二是推進土地政策的區域化和地方化。土地政策具有很強的區域性和地方性,藍皮書預測,未來土地政策改革的方向,應當按照資源稟賦、人口分布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地區差異,制定區別對待的土地利用戰略和土地管理政策。

  三是土地政策將更好地服務於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藍皮書預測,我國未來土地政策,將圍繞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通過市場化改革,使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真正得以實現。注重土地政策與財稅體制、產業政策、金融政策相互配合,促進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建立。

  2014年土地政策六大看點

  對於社會與公眾十分關注的2014年我國土地政策的主要內容,藍皮書作出了六方面預測:繼續堅持最嚴格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全面推進節約集約用地政策﹔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繼續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繼續深入推進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

  關於耕地保護制度,中央提出明年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第一條就是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剛剛結束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要求,耕地紅線要嚴防死守,18億畝耕地紅線仍然必須堅守,同時現有耕地面積必須保持基本穩定。

  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節約利用土地資源,嚴控增量,盤活存量,限定城市發展邊界,切實提高城鎮建設用地集約化程度。藍皮書預測,2014年將會全面推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用地規模實施總量控制和減量供應,加大存量建設用地供應,減少新增建設用地。全面開展土地集約利用評價,細化各類用地標准。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的要求。藍皮書預測,2014年國土資源部將會研究起草《不動產登記條例》《不動產登記辦法》等規章制度,整合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

  關於征地制度改革,藍皮書預測,2014年將會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在全面總結各地征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現行征地制度,縮小征地范圍,進一步規范征地程序,著力於建立完善多元保障機制。關於農戶宅基地,改革的方向是進一步擴大權能,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切實保障宅基地的用益物權。

  關於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藍皮書預測,我國將逐步縮小劃撥用地范圍,以公平、公開、有償的方式配置土地資源,全面推進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用地有償使用,清理存量劃撥用地。針對不同產業、不同用地類型提供不同的有償使用方式,彌補一次性收取地價款單一方式的不足。(本報記者 胡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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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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