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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方彬:《決定》為政治體制改革留出了足夠空間

2013年12月26日09:04   來源:《人民論壇·學術前沿》

原標題: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政經議題展開

學術前沿:人們對三中全會的全面改革充滿期待,外媒在三中全會公報發布后也作出迅速反應,認為《決定》沒有突出政治體制改革,您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公方彬: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其召開前就倍受關注,因為普遍認為改革的重心在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又由於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一直處於進行時,且長達35年,所以習以為常,而政治體制改革不同,這是一個敏感而重大的改革領域,聚焦著“左”右之爭,承載著改革開放的功過得失,甚至表明著意識形態的走向。但公報披露后我們發現,政治體制改革在字面上的沖擊力並未產生,以致於外媒也對此作出敏感反應。德國之聲以“說好的改革呢?”為標題予以報道,美國的《華爾街日報》表達更直接:“最引人注目的是,公報中對政治改革只是一筆帶過。”有的媒體甚至以“小修小補的改革”為題予以報道。我們該怎麼看且如何理解《決定》在政治體制改革上的表述?這是學習理解《決定》的一個重點。

未突出表述並不意味著放棄政治體制改革。今天的政治體制改革因兩種內在動力而來:首先,政治體制改革是經濟和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因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在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走了很遠的情況下,政治體制改革必須跟上,否則必然會抑制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其次,黨的先進性需要推進和深化政治體制改革來支撐,既然認定我們是最先進的政黨,那麼就必須創造最先進的政治制度,以此贏得追隨者。后者清楚地反映在《決定》中,“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政治保証”。

兩大動力都非偶然的、暫時的、階段性的,而是歷史的必然。更重要的是,中國共產黨已經確立更遠大的目標和更重大的歷史使命,也就是已經懷揣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夢想。目標越高,條件標准也就越高,我們需要更加科學的經濟和政治制度來支持。所以,政治體制改革不是想不想的問題,也不以單個人的意志為轉移,隻能前進不能遲滯,更不能放棄。這早已在十八大報告中明確。

盡管這樣,我們還是需要清楚一點,不管是中國的文化特征,還是現階段中國的社會心理,政治體制改革都更適合多做少說,適合小步快跑。歷史已經証明,一旦政治體制改革以波瀾壯闊的形式推進,結果必將帶來社會動蕩,甚至可能造成對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摧毀。即使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革命,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那是為實現中華民族躍升而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學術前沿:如果是這樣,那您認為《決定》體現了黨和國家在政治體制改革上怎樣的努力?

公方彬:綜合性改革與相關改革都在為政治體制改革作奠基。《決定》在涉及改革問題上有許多重要表述值得關注,比如,強調“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同時,強調“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等等。所有這些,都表明了推動政治體制改革的決心及其內容與要求。

實際上,我們在關注上述表述的同時,真正需要體悟的還是那些未直接表明、但肯定要觸及政治體制改革的內容。《決定》提出“發揮市場的決定作用”,這就意味著對“人類文明成果”的借鑒,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又內含著對“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的認定,二者結合就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基點和走向﹔“明確事權”與“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這包含著權力的分配和分割﹔“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本身就是政治體制制度設計的重點。再進一步認識,《決定》闡明的改革基本思路:“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在此基礎上形成“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筑同經濟基礎相適應”,其中包含了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和路徑,可謂回味綿長。

學術前沿:您認為《決定》這樣表述政治體制改革對中國改革和中國發展前景有怎樣的現實和歷史意義?

公方彬:關鍵是為政治體制改革留出了足夠空間。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不是政治權力運行方式的小修小補,而是全面建設一個沒有參照的、科學的政治制度模式,這個模式既不是舊有的政治體制,更不是西方的政治體制,而是集人類一切文明成果基礎上的原創,至少是在總結自己經驗基礎上的大發展、大突破,否則也就不敢言中國能夠立身於人類文明制高點起引領作用。如此宏大的目標,實現的難度之大可想而知。所以,《決定》表達了超常的決心和勇氣,“必須以強烈的歷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黨全社會智慧,最大限度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以更大決心沖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改革開放35年來的各種改革,基本上集中於經濟和社會領域,這種改革可以自下而上,因為都具有相對獨立性,而政治體制改革更帶有根本性,隻能自上而下,並且要有充分准備。從現實情況看,我們尚未完成必要准備,沒有充分准備的改革不應過早具體化,否則必定會走向初衷的反面。所謂准備不足主要在兩個方面:一個是理論准備不足。“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與“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既說得清楚也好理解,但“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卻不是說說就能清楚的,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告訴了我們科學社會主義,並沒有告訴我們什麼是“特色社會主義”,我們走這條道路實際上是摸了35年的石頭,“摸石頭”只是實踐積累不是理論完成,既然尚未完成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准備,政治體制改革也就缺少基礎。看一下西方的政治體制建構,實際上是由一些思想家提供了理論支撐,如:亞當·斯密的“市場經濟”理論、盧梭的“契約”理論以及洛克的“三權分立”理論,等等。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尚缺少這樣的思想理論的支持。另一個是中央的權威的樹立尚需要時間。習近平同志一再強調維護中央的權威,這一點很重要。推動重大改革必涉及利益集團,尤其是政治體制改革,這種情況下若沒有中央和領袖的足夠的權威,很難把政治改革展開進而推行下去。人類歷史証明,重大改革都是英雄主導的結果,我們需要加強中央權威、領袖權威,保証在具有更為強大的駕馭能力后啃硬骨頭。

所以,政治體制改革與其關注《決定》說了什麼,不如關注是否留下足夠空間。現在來看,空間已經留下,並且理性而又具有可行性。《決定》提出,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決定性成果”,這一節點的設定很值得關注,雖然我們習慣於整數表達,但更確切的是對政治體制改革的整體判斷與節奏步驟的把握。再者,明確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這就意味著中國的改革開始由摸石頭進入“頂層設計”階段,這恰是政治體制改革有異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最大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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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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