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紀委監察部官方網站推出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解讀系列之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其中指出將適時開展對領導干部住房、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的專項清理工作,對違規多佔超配的一律清退。
>>專項治理 消除消費過高待遇過多
解讀指出,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干部在工作生活待遇上追求奢靡、享受特權,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干部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因此《決定》明確提出要“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極強的針對性。解讀指出,新形勢下首先要著力消除領導干部特權思想和作風。樹立人人平等的社會價值觀。通過開展專項治理,逐步消除領導干部職務消費過高、享受待遇過多過高、利用職權為親屬或身邊人員謀利、凌駕於法律制度和組織之上等特權作風。
要適時開展對領導干部住房、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的專項清理工作,對違規多佔超配的,一律清退。此外,還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制定監督檢查辦法和紀律處分規定,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在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違規違紀行為,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形成各方面監督的合力,讓違反規定和超標准享受待遇者受到懲處。
>>當務之急 制定標准做到有規可依
解讀稱,下一步將統籌制定領導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標准,包括離職退休后待遇標准,並指出規范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當務之急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抓緊制定出台領導干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秘書配備、警衛、公務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標准,以確定相應級別的領導干部能夠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種程度的待遇,切實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要根據有關待遇的項目和標准,分類進行綜合權衡。對那些與職級密切相關的特殊待遇(如配備專車、專職秘書、警衛等)應繼續嚴格限定領導干部范圍﹔對那些與工作生活保障密切相關的待遇(如住房、辦公用房、公務接待等)可以隨社會經濟發展有所提高,但對提高幅度應有嚴格限制。同時,對領導干部離職退休后,哪些待遇可以繼續享受,哪些待遇不應當繼續保留,也要進行明確規范。
>>出路探索
住房改革實行官邸制度
官邸制是國際上通用的高級官員住房制度。在借鑒國外經驗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國情,探索實行官邸制是領導干部住房改革的一項具體舉措。官邸制的主要含義是,為高級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級干部任職期間一起居住﹔一旦該高級干部離開崗位,該高級干部和配偶子女均應及時騰退,由下一任高級干部居住。
與官邸制相配套的還有異地任(挂)職領導干部“周轉房制度”,即為從異地交流任職且本地無住房的領導干部配置公有的、不得由個人買賣的周轉房,領導干部所住的周轉房離任時必須及時清退。
□具體舉措
住房 不准多處佔用住房
解讀指出,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行為。在住房方面,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住房待遇標准和相關政策,不准多處佔用住房。
嚴格執行辦公用房配備使用標准,不准超標准配備和裝修辦公用房,領導干部在不同部門同時任職的,應在主要工作部門安排一處辦公用房,其他任職部門不再安排辦公用房﹔領導干部工作調動的,由調入部門安排辦公用房,原單位的辦公用房不再保留﹔領導干部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原單位的辦公用房應及時騰退。
公車 干部調動留下專車
解讀稱,將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專車、相對固定用車和機關工作用車配備、購置、使用的具體規定,不准違規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車,不准違規使用軍車、警車牌照等裝置,嚴禁公車私用。領導干部調動,其所配專車或相對固定用車必須留在原單位。
人員 不隨意配專職秘書
解讀指出,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秘書配備規定,領導干部要盡量親自處理有關工作事務,不得隨意配備秘書工作人員特別是配備專職秘書。此外還規定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部署組織警衛工作,不得違反規定擴大警衛范圍,不准超規格進行警衛。
接待 不准超標公務接待
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各項規定,不准超標准進行公務接待。要加強日常監督,對領導干部住房、辦公用房、公車、公務接待等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將保障領導干部待遇所需經費逐步列入財政預算,以預算改革推動領導干部待遇標准的嚴格執行。
□專家聲音
統籌標准是公權力透明重要一環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指出,十八屆三中全會一大亮點是國家治理現代化。其重要標志是公共權力公開透明,接受監督。十八大以來,政府一直致力於職能改變。
通過統籌制定領導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標准,切實解決違反規定和超標准享受待遇的各種問題,是公共權力公開透明的重要一環。
他指出,縱觀中紀委監察部官方網站推出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解讀系列內容,可以清晰看出,中央把反腐敗作為人民群眾關心的重大政治問題,不僅僅要把權力關進籠子裡,還要把權力籠子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從根本上,統籌解決當前問題。
(記者 張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