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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治,不妨從斑馬線做起

2013年12月19日16:22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國家法治,不妨從斑馬線做起

  “斑馬線上的中國”並非某種隱喻,而是以法律的眼光,參酌斑馬線上的亂象,解說對中國法治的十年觀察。國家法治,不妨從斑馬線做起,從整飭“中國式過馬路”開始。而整飭“中國式過馬路”,在我看來,應當從理順人車關系、落實車讓人入手。

  且不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確規定,即便是從情理上講,汽車也應當禮讓行人。可在現時中國,汽車不但不禮讓行人,還經常與行人搶行;純粹搶行倒也罷了,有時竟然加速沖向斑馬線,用機器的咆哮和鐵皮的彪悍來恫嚇驅趕行人;行人則報以鄙夷和敵視,蓄積著無奈,陰燃著肝火。這是中國城市街頭隨處可見的一幕,也是中國現時法治狀況的縮影。我們有了一定的法治標示和路徑,正如我們有了斑馬線,但我們並沒有認真遵循法治的規則,正如我們並沒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瞥一眼斑馬線,就能立刻體察到我們離文明還有多遠。斑馬線是中國城市人際關系中一處莫大的隱痛,它不斷提醒我們:溫良恭儉讓的世情民風正在遠去,法治之下的和諧敦睦還未到來。

  蒿目時艱,班荊道故。汽車不讓行人,首先源於歷史慣性。中國最早的有車族無疑是達官貴人,因而在國人的集體記憶中,汽車和權勢聯系在一起。平頭百姓給汽車讓路,就是在給權勢讓路。這種意識如此深入人心,以至於當市民普遍有車后,人讓車已然成為習慣,而當前的路權分配和管理思維也延續並增強了這種定例。

  有資格享受警車開道待遇的畢竟是少數,多數車輛都是爭道搶行,根本原因在於路面資源短缺。人多車多,暴塞狂堵,等於坐在車裡燒錢,這使得溫雅閑適的中產者都狂躁不安起來,而原本屬於“盡速通過”的個人理性,在交通壓力下聚合為“你擠我搶”的集體非理性。似乎每個駕車者都喪失了換位思考的能力,來不及、顧不上想到自己不開車時也是行人。

  汽車不讓行人,也可以曲折地歸咎於行人,因為有太多的行人根本不走斑馬線。哪個駕車者沒受過行人亂穿馬路之苦!你不走斑馬線,妨礙我舒暢駕駛,就別怪我在斑馬線上不讓你愉快通過。不少國人就是這樣反向總結並付諸行動的。必須補敘一句:至少在大城市,在有信號燈的斑馬線前,汽車還是能夠“紅燈停綠燈行”的,而此時恰恰是行人不守規則,紅綠燈對他們隻起參考作用。

  行人不走斑馬線,無視紅綠燈,同樣有很多原因。中國傳統文化向來重目的輕手段,或者說,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稍作延伸,就是重實體輕程序,重成效輕規則。哂笑“隻看紅燈綠燈,不看有車沒車”,與嘲笑宋襄公“不鼓不成列”是一脈相承的,暴露出某些國人聰明算計背后的功利和短視。每當想到別人可能一樣聰明時,某些國人的解決方案是讓自己更聰明,更勝一籌,而不是共同回歸規則。因為他們擔心,別人一旦不守規則,自己就吃虧了,還不如自己先把規則打破。寧可自己不受益,也不讓別人得好處,也就是“損人不利己”。

  毋庸諱言,規則不受待見還緣於路面上有太多的特權車,它們在眾目睽睽之下頻繁地破壞規則,在百姓中不僅造成了惡劣的影響,也樹立了極壞的榜樣。“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壞榜樣的力量更是無窮的,一萬次法制宣傳,也經不起一次對法規的凌駕。總體說來,社會特殊號牌的車輛多寡與法治進步程度成反比。因此,由於特權對規則的扭曲,法治或者一直在昏睡,或者根本就不被信仰。

  其實,“禮讓斑馬線”這個說法並不准確。禮讓以有路權為前提,而斑馬線上行人擁有路權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汽車必須避讓行人,談不上“禮讓”。只是在有信號燈的斑馬線上,只是在行人闖紅燈走上斑馬線或者根本不走斑馬線的時候,才談得上禮讓。並且,即使在汽車有路權的情況下,也應該禮讓行人。這問題並不容易說清楚。說“鐵皮”強“肉身”弱,強者應當禮讓弱者,這個理由固然不錯,但還不夠有力。因為如果“強不凌弱”只是道義的要求而非法定的義務,那便意味著強者須有較高的道德水准,有時還需要犧牲自己的利益,才能做到對弱者的禮讓。而一旦將道德要求推及如此眾多的駕車者,不僅注定要失敗,而且道德的泛化意味著道德的貶值以致淪喪。所以,僅有這個理由是不夠的,還應當付諸法律上的強制。

  走在斑馬線上的人,原本有理由相信那裡是法律劃定的安全堡壘,而如果有人居然死在這個堡壘中,那就意味著法律只是陷阱。我們容忍對這個堡壘的誤入,但不能容忍對它的挑舋。所以,隻有真切意識到“汽車不讓行人”是文明社會不能容忍的齷齪,隻有真正認識到“汽車避讓行人”是社會和諧必不可少的環節,並且真誠相信現狀必須改變,也能夠改變,我們才能認真說服自己,由衷地從我做起。

  環顧世界,汽車禮讓行人,香港做得最好,澳門次之;台灣像塊蹺蹺板,由北向南一路滑坡,台北很好,高雄很糟;美國日本沒去過,放眼歐洲,大致情況是瑞士德國英國最好,西班牙法國次之,奧地利意大利又次之,捷克波蘭隻能說等而下之。這個排列,同上述國家和地區的法治程度是大致匹配的。法治越健全,斑馬線上越文明;法治越敗壞,斑馬線上越是亂象叢生。

  斑馬線是具體而生動的全民法治的課堂,應當在這裡學會建設無須權力的秩序,也由此提升人的尊嚴和自治。

  (鄧子濱 本文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鄧子濱為法律出版社《斑馬線上的中國》一書作的序,刊發時略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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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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