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指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我國城鄉差距大、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較為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然要求統籌城鄉發展,做大做強縣域經濟,夯實農村發展基礎,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而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對促進城鄉統籌、推動農業農村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核心,著力優化農村金融資源配置,促進了城鄉統籌及農村經濟的長足發展。但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支持城鄉統籌發展同樣面臨著不少制約因素。一是農村金融機構支農力度、廣度有待提升。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實力較弱,總體發展模式仍較為粗放,信貸投放受到其資本充足率和資產質量制約,信貸增長受限﹔大部分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服務范圍在縣城,並未下沉到鄉鎮,農村金融需求未得到滿足。二是金融功能配置存在缺位、錯位問題。出於規避風險、追求利潤目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多扮演“抽水機”角色,將“三農”、中小微企業服務資金轉向城區、大型企業,“抽瘦補肥”現象較為突出,資金上存問題普遍存在,導致農村地區金融供給不足。三是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服務仍較為單一,無法滿足農民日益多樣化的金融需求。當前農民除了存款、貸款、結算等傳統金融服務需求,對投資理財、信用卡、金融咨詢、証券保險、信托、租賃、有價証券買賣等綜合金融服務需求日益迫切。同時額度小、期限短、重抵押的傳統信貸產品已難以適應農業產業化、現代化發展需要,農業產業鏈融資、綜合金融服務供給不足。四是農村金融的風險分擔機制還不完善。“三農”具有天然弱質性,“三農”金融服務風險大、成本高、收益低。但農村擔保體系建設滯后,擔保機構數量較少,缺乏專業化的資產評估、抵押登記和擔保機構。農村地區農業政策性保險范圍窄,商業性保險費用偏高,農業保險的風險保障作用還未充分發揮。
為進一步強化城鄉統籌發展中的金融支持,有效提升金融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綜合服務能力,就要繼續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大力發展各類農村金融機構,構建功能健全、結構合理、競爭充分、優勢互補、深度覆蓋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三農”的金融支持力度。優化農村金融網點布局,著力推動金融服務網絡向縣域、鄉鎮延伸,提高農村金融網點的人均擁有率和網點覆蓋率。同時,全面提升農村金融服務電子化水平,創新金融支付工具,豐富金融服務手段,普及應用現代金融工具,加快推廣電子化支付結算,不斷滿足農村多層次支付結算需求。加快自助銀行、網絡銀行、手機銀行等現代化金融服務渠道建設。進一步擴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優化涉農貸款投向。引導農村金融機構積極創新信貸業務,研發農村特色金融產品,大力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大力推廣農村微貸技術,研發中小微企業融資專項信貸產品,積極探索發展農業產業鏈金融。積極推動土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頒証、登記、流轉等基礎性工作,探索開展“三權”抵押試點。推廣農村農戶動產、股權、商標專用權、大型農機具抵(質)押貸款,完善涉農中小微企業貸款抵押制度和質押物認定辦法,鼓勵使用動產、應收賬款、倉單、股權、知識產權、土地權益等進行抵押、質押,解決農村借款主體有效抵質押物不足問題。完善和強化涉農貸款政策引導,將信貸資源優先配置到農林牧漁和種植、養殖、加工等農業產業鏈的前端領域,重點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農業科技開發以及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信貸支持。圍繞新型城鎮化發展、農村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農業產業發展,設立特色行業、特色商圈專營機構,實現網點綜合化經營和專業化經營有機結合。
進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引導金融資源“下沉”農村,反哺“三農”。完善風險分擔機制,組建以財政出資為主、民營資本共同參與的專業融資擔保公司,為農戶貸款提供擔保。健全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進一步擴大涉農貸款獎勵范圍,提高補貼比例,鼓勵金融機構將更多的信貸資金投向農村地區。完善稅收優惠和績效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機構稅收優惠政策,適當延長優惠時間,對涉農貸款減征或免征營業稅,調動金融機構發放涉農貸款的積極性。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資金資源,建立正向的支農激勵機制,取消政策性歧視政策,按照涉農貸款投放貢獻度合理配置各類資金,加大財政資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新農合新農保等公共資金向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傾斜力度,有效分擔農村金融機構資金組織成本,提升支農實力。
完善金融管理政策,充分利用貨幣信貸政策,引導和激勵金融機構擴大涉農貸款業務。進一步降低農村金融機構差別化存款准備金率。加大支農再貸款地區間調劑力度,重點向貧困地區和糧食主產區傾斜,擴大支農再貸款放款對象,應涵蓋所有農村金融機構,並將支農再貸款用途由僅發放農戶貸款擴大到其他涉農貸款。進一步降低支農再貸款利率,支持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增強資金實力、擴大涉農信貸投放。調整和完善農村金融監管政策,持續深入實施惠農“三大工程”,盡快形成系統、全面的支農服務體系。加強金融機構“三農”市場定位監管,督促建立支農服務保障機制,強化涉農貸款投放持續監測。放寬涉農不良貸款監管容忍度,完善彈性存貸比考核機制,最大限度向經濟薄弱地區的縣域法人機構傾斜。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到農村地區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進一步發揮農業保險的保障作用,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制度,繼續支持提高保障水平,建立農業大災風險准備金制度,切實提高農業應對大災、巨災的能力。引導保險公司有針對性地開發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農業保險產品。進一步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糧食主產區的補貼力度,實現政策性農業保險主要農作物全覆蓋。
(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