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石偉:全面深化改革的“變”與“不變”

2013年12月09日11:21   來源:學習時報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開啟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全會公報中“改革”和“制度”是出現次數最多的關鍵詞。在國家治理的圖景裡,兩者被更加醒目地凸顯出來。

所謂“改革”,在於國家治理的改變革新,著眼於治理創新之“變”﹔所謂“制度”,在於國家治理的建章立制,著眼於治理法度之“不變”。在這樣的“變”與“不變”之間,國家治理終將完成發展要義中的現代化轉身。

改革求“變”,是在國家治理的視野中“堅定不移推進體制創新”,就是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建設以及黨的建設等六個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改革之“變”是“發展”這個重大戰略判斷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成功實踐的最好詮釋。改革作為35年以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一直引領著中國前進的風潮。從安徽小崗村包產到戶到現在多種形式規模經營,從傻子瓜子到現在民營企業遍地開花,從深圳特區到現在上海自貿區成立……不同時期的種種創新之舉無不透出改革主導國家治理的政治意圖。

改革之“變”,重在創新。《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突出全面深化改革新舉措,一般性舉措不寫,重復性舉措不寫,純屬發展性舉措不寫。改革用創新來詮釋,堅決“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全面深化改革,要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促進,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推動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筑同經濟基礎相適應,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變中出新,新中求變。

制度求“不變”,是在國家治理的視野中“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就是在體制改革中彰顯制度觀念。制度,不僅包括具體的文本法度,也包括法律文本背后的治國理念。這就要求堅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時,要充分體現制度下治國理念和文本法度的“不變”。

治國理念的“不變”,在於堅持黨的指導思想不變,黨的基本路線不變,人民利益導向不變,在宏觀上保証改革方向正確,體現社會主義本質。比如,為了進一步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就是堅持“改革發展是為了全國人民”的治國理念不變。文本法度的“不變”,在於堅持規則意識不變,堅持法治信仰不變,微觀上保証改革方略正確,通過法治保障改革進程,鞏固改革成果。比如,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正是希望通過常態化的制度,對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巡視工作等所取得的改進作風成果進行鞏固,避免運動式的效果反復。制度的“不變”,就是法治的不變與永恆。

制度不是僵化的,並不排斥改革之“變”。習總書記指出:“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又會產生,制度總是需要不斷完善。”因此,在堅持治國理念和文本法度“不變”的同時,我們要充分注意到改革帶來的制度完善和創新。

新形勢新任務下的全面深化改革,著眼於改革與制度的“變”與“不變”。改革創新求“變”,制度框架求“不變”。在改革之“變”的發展主線中體現制度“不變”的法治精神,在制度“不變”的治理框架下體現改革之“變”的漸進步伐。兩者的有機統一,必將有力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實習生、朱書緣)
相關專題
· 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