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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夏蓉:權力必須接受人民的監督

2013年11月26日13:26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權力必須接受人民的監督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這重申了我們黨讓人民監督權力的政治主張,更加明確了通過人民監督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的戰略思維,更加清晰地勾勒出激發人民監督活力,開創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新局面。
  
  讓人民監督權力是中國共產黨的一貫政治主張。讓人民監督權力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也是中國革命建設的基本經驗。早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就強調:“隻有讓人民起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鄧小平進一步深刻闡述民主監督的重要性,他說,“如果我們不受監督,不注意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脫離群眾,犯大錯誤。因為我們如果關起門來辦事,憑老資格,自以為這樣就夠了,對群眾、對黨外人士的意見不虛心去聽,就很容易使自己閉塞起來,考慮問題產生片面性,這樣非犯錯誤不可”。在中國革命建設的全過程中,我們黨始終堅守讓人民監督權力的庄嚴承諾,把人民監督作為黨和國家發展的根基和力量,不斷加大各種權力運行的公開力度,不斷建立健全讓人民監督權力的制度保障,不斷開創社會主義建設的新局面。
  
  讓人民監督權力提出了科學有效防治腐敗的新思路。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當前,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依然存在,腐敗現象依然多發,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反腐敗任務依然艱巨繁重,需要我們形成普遍共識,凝聚各方力量,集中全黨和全社會的智慧,才能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是社會治理活動的共同責任承擔者,更是權力監督的主體力量。人民監督權力,具有主動性、客觀性、廣泛性和及時性,監督范圍最廣、時效最長、成本最小、信息最真。隻有承認人民監督的主體地位,調動人民監督的積極性和創造力,發揮人民監督權力的天然優勢,激發人民監督的正能量,才能打造牢固的制度籠子,實現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的目標。
  
  讓人民監督權力必將開創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新局面。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和政府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這是由我們黨的性質和國家的性質決定的,我們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務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支持和保証人民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權,加強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監督,是建立更為廣泛的社會主義人民民主的基本要求。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其立足的基石、前進的方向、發展的動力就是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充分調動人民參與治國理政的積極性。列寧曾說,“沒有公開性而談民主是很可笑的”。讓人民監督權力就是要保証權力行使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實踐証明:權力公開是社會主義的力量所在,人民監督是權力安全運行的關鍵所在,人民民主是黨的生命所在。隻有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才能真正實現人民當家作主。三中全會指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這些鮮明的要求,表達的是人民群眾對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的期盼,傳遞的是我們黨及時回應人民呼聲、直面改革難點的堅定信心和決心,這為人民監督權力提供了堅實的政治和制度保障,必將開創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新局面。
  
   (作者單位:中國紀檢監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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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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