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25日電 (朱書緣)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就此,記者專訪了北京市委黨校教授姚桓,他認為這是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招硬招,是狠剎不正之風的又一記重拳,執行《條例》關鍵要杜絕“法不責眾”
姚桓指出,《條例》的鮮明特色是指導思想明確,提出黨政機關要堅持從嚴從簡,降低公務活動成本。長期以來的一個誤區是,隻要不入自己腰包,花公款天經地義。其實公款是人民的血汗,離開納稅人,公款從何而來?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條例》對大手大腳的浪費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反映黨心民心的殷切期待。
姚桓認為,《條例》的一大亮點是立足於解決問題,針對性強,措施具體。近年來社會各界反應強烈的“三公消費”是整治的重點。如何解決?《條例》提出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原則,建立預算執行全過程動態監控機制﹔建立健全公務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公務接待清單制度﹔推進國內公務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取消一般公務用車﹔超標准的辦公用房,限期騰或者全部沒收、拍賣。這些都是從源頭上治理浪費行為的制度化措施,而且吸取以往教訓,提出的制度涵蓋了實體性(做什麼)、程序性(怎樣做)、保障性(違背如何糾正)內容,能夠解決“有制度而不執行”的問題。可以說是釜底抽薪,有助於從根本上治理被認為是積重難返的浪費。
《條例》另一亮點是充分估計到貫徹制度的難度。過去確有一些規則沒有得到遵守,並產生一些消極暗示,一些人以為認為“法不責眾”,可以不執行制度,進而變本加厲。《條例》提出堅決維護制度的剛性約束力,堅決杜絕“破窗效應”,表明解決問題的決心。
姚桓同時也指出,貫徹《條例》也不是一帆風順的,長期以來,一些干部已經把違規消費看作為一種干部“福利”,當做對干部待遇低的一種“補償”,有的甚至把用公款消費當做生活方式。因此可能會有抵觸或“變通”。因此要使《條例》得到嚴格執行,除不折不扣執行《條例》外,還要加強教育和監督,把內在自覺性和外在約束性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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