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公開刊發毛澤東《辯証法唯物論(講授提綱)》的《抗戰大學》(半月刊)雜志第1卷第6期,1938年4月8日,廣州統一出版社
近年來,國內外研究者對毛澤東在“抗大”講課時校名、講課的具體時間、《實踐論》和《矛盾論》(以下簡稱“兩論”)的講課與“兩論”初稿的關系、“兩論”是否單獨印行、“兩論”是否有兩次修改、毛澤東為什麼否認寫過《辯証唯物主義》小冊子等問題有不同的看法。這裡,我對有關史實進行瑣細考訂和辨析。
■關於“兩論”講課時的校名及講課的時間
關於“兩論”講課時的校名,《毛澤東選集》編輯者為“兩論”寫的題解說得十分清楚:作者是在“延安的抗日軍事政治大學作的講演”。但由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的《毛澤東傳》卻說:“1937年7、8月,毛澤東應紅軍大學(后改為抗日軍政大學)的請求,向學員講授唯物論辯証法。”事實是,“中央軍委於1937年1月19日,決定將‘中國抗日紅軍大學’改為‘中國人民抗日軍事政治大學’。”《毛澤東選集》題解沒有錯,是《毛澤東傳》作者改錯了,並導致發生以訛傳訛。
關於時間,毛澤東在將“兩論”收入《毛澤東選集》時把寫作時間分別定為1937年的7月和8月。《毛澤東選集》題解隻說毛澤東曾以這兩篇“論文的觀點”在延安的抗大作過講演,但並未注明何時作的講演。由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的《毛澤東年譜》和《毛澤東傳》均認為是1937年7月和8月,一般的研究者也都採用這種說法。但8月講《矛盾論》有誤。毛澤東在1937年4月或5月應邀到抗大講哲學,因“七·七事變”爆發而中斷,辯証法隻講了矛盾統一法則,其他法則和范疇沒有能講了。因此,說8月講《矛盾論》肯定不正確。《矛盾論》初稿末尾標的“1937·8·7”是毛澤東整理完《矛盾論》初稿的時間,而非在抗大講課的時間。
■關於“兩論”的講課、“兩論”的初稿及《講授提綱》的發表
《毛澤東選集》題解說,毛澤東曾以這兩篇“論文的觀點”在抗大作過講演。《毛澤東年譜》則認為是毛澤東在7月、8月先分別寫好《實踐論》和《矛盾論》后“以此為講稿”在抗大作講演。《毛澤東選集》題解說明符合歷史實際,而《年譜》的上述敘述不夠准確。理由是:(1)《毛澤東選集》題解得到毛澤東的確認﹔(2)毛澤東講“兩論”時自然有講稿或講課提綱,但從“兩論”初稿的文字和內容看,它確實是講課記錄稿的整理,而不是“兩論”講課前就寫好的講課稿。
毛澤東在抗大講哲學引起很大反響。1937年9月《辯証法唯物論(講授提綱)》在延安由手工鋼板刻寫油印,封面無署名。該油印本成為延安哲學教員講課的重要參考材料。《講授提綱》最早公開署名發表在1938年廣州統一出版社公開出版發行的《抗戰大學》雜志(半月刊)第1卷第6-8期 “新哲學講座”欄上,隻刊至第2章第6節“運動論(發展論)”,未刊完。《抗戰大學》為中共廣東省委的大型刊物。有的研究者誤認為該刊是非黨刊物,應予以糾正。
新中國成立前,《講授提綱》在各地公開署名或未署名翻印出版達20多種。其中影響較大的有:八路軍軍政雜志社1940年本、冀中第四軍分區政治部國防出版社1941年本、晉察冀日報1941年出版本、新華書店晉察冀分店1942年翻印本、華北新華書店1943年印行本、大連大眾書店本、中國出版社1946年本、張垣印刷局1947年翻印本等。1958年,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辯証法唯物論提綱》,未署名,印數為15000冊。雖標“內部發行”,但新華書店仍公開發售,本人有幸購得一本。
■關於“兩論”單獨印行過
“兩論”雖僅是《講授提綱》的兩節,但它的篇幅卻比《講授提綱》其它部分還多。整個《講授提綱》約6萬3千多字,“兩論”(初稿)約3萬5千多字。更重的是內容,它是整個《講授提綱》中最有理論創新的部分,最能體現中國化特點。因此,在油印整個《講授提綱》的同時,毛澤東又將其中“兩論”部分抽出單獨油印送艾思奇、吳亮平等人。有研究者對此提出懷疑。《吳亮平傳》對毛送吳“兩論”油印本有所記述,並刊有毛澤東簽署的“吳亮平同志:請閱正 毛”的《實踐論》油印本首頁照片。這說明,毛澤東在《辯証法唯物論(講授提綱)》成稿時就把“兩論”與講授提綱的其它部分有所區別,格外看重“兩論”。
《實踐論》為新四軍四師政治部機關報《拂曉報》(刻印)1942年8月26日和9月8日刊載,還被編入蘇中區委編的《整頓三風參考材料》第2集(1944年印)和渤海日報社印的《整風參考資料》(1945年)。由此可知《實踐論》已成為有的地方黨整風學習材料。
■關於延安時期學者們對“兩論”的評價
延安的理論家對包括“兩論”在內的《辯証法唯物論(講授提綱)》給予極大的重視。艾思奇在1939年編寫的哲學《研究提綱》吸取了“講授提綱”,尤其是其中的“兩論”的某些內容,以致有的研究者鬧出以為是毛澤東抄襲了《研究提綱》的大笑話。延安著名的哲學家張如心、和培元等對《講授提綱》,尤其是其中“兩論”給予很高的評價。張如心稱:“從毛澤東同志編的《辯証法唯物論講授提綱》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如何深刻地透徹地了解唯物辯証法的本質,如何把長期的豐富的革命斗爭經驗以辯証法的方法科學地綜合起來。……這與過去中國出版界關於辯証法的許多枯燥無味的公式主義的敘述比較起來,有很大的區別。應該承認,毛澤東同志在辯証法唯物論上是有了許多新的發展,特別是在對立統一法則的具體應用上面。”青年哲學家和培元認為,“兩論”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典范,“指示著新哲學中國化的正確道路”。
以上材料說明,早在1949年前,《講授提綱》尤其是其中的“兩論”就成為當時干部學習哲學的重要教材。
■關於 “兩論”初稿是否有兩次修改問題
楊超回憶說:1939年春,毛澤東組織的六人哲學小組,每周舉行一次討論。討論採取漫談方式,哲學問題主要圍繞“兩論”進行。“我記得在《矛盾論》的初稿中,有‘主要矛盾方面和主要矛盾階段’這樣一個小標題。討論中曾有人提出,如果有主要矛盾的階段的話,是否還有非主要矛盾的階段呢?如果有,又怎麼解釋呢?毛澤東同志是善於聽取群眾的意見,集中集體智慧的。后來在定稿中‘主要矛盾階段’的提法就沒有再用。”他又說:“毛澤東同志后來修改‘兩論’,都把大家討論的意見概括進去了。”楊超在其它文章中又多次重述類似的話。一些研究者也引用此話。有的研究者進而明確提出“兩論”有兩次修改。
楊超的回憶並不正確。第一,《矛盾論》初稿中根本不存在“主要矛盾階段”的標題和“主要矛盾階段”的提法﹔第二,迄今為止沒有發現不同於1937年9月油印的“兩論”初稿本﹔第三,沒有材料能証明解放后在修改“兩論”時,毛澤東用的是經過修改的吸取了“哲學六人小組”意見的版本﹔第四,楊超說的“哲學六人小組”及其活動,只是他一人的回憶,沒有他人旁証。“兩論”有過兩次修改的說法並無事實根據,不能成立。
■關於毛澤東為何否認寫過《辯証唯物主義》小冊子問題
1965年1月,毛澤東會見美國記者斯諾時,斯向毛談了當時西方“毛學”專家們在爭論“《矛盾論》是不是真的在1937年寫的,是不是在《辯証唯物主義》小冊子之前寫的”問題。毛對斯講,“是1937年寫的”。斯諾又問:“是在寫《辯証唯物主義》小冊子以前幾年?”毛回答說:“我不記得寫過那樣一本小冊子。”《毛澤東文集》編者把斯諾所說的《辯証唯物主義》小冊子注成是《辯証法唯物論(講授提綱)》,這在原則上沒有錯,但不夠准確。
毛澤東否認自己寫過《辯証唯物主義》,這並不是記不起來了,更不是施拉姆所說的原因。這裡的問題出在斯諾對《辯証唯物主義》論文寫作時間和論文名稱等說明上。斯諾向毛澤東詢問:《矛盾論》“是在寫《辯証唯物主義》小冊子以前幾年寫的?”毛澤東不承認寫過這樣的《辯証唯物主義》小冊子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在《矛盾論》之后,毛澤東確實未曾寫過《辯証唯物主義》一類的小冊子。從名稱上看,毛澤東在1937年寫的是《辯証法唯物論(講授提綱)》,而斯諾問的是《辯証唯物主義》。這裡的問題不在翻譯者沒有把"dialectical materialism"譯為 “辯証法唯物論”或“辯証唯物論”,而是在於篇名中根本無“講授提綱”四個字。
《講授提綱》是毛澤東花了很大功夫精心撰寫的,“兩論”是其中兩節。他決不會忘記,更不會否認。事實上,他與斯諾談話時就十分明確地說,《矛盾論》“是寫的講義的一部分”。斯諾的談話記述中亦明確講到毛編寫“基本哲學教材”。因此,毛澤東否認斯諾所問的那種在《矛盾論》之后幾年寫的《辯証唯物主義》小冊子並不等於否認自己在1937年寫過《講授提綱》,這是“毛學”研究者應注意辨析區分的。遺憾的是施拉姆和諸多毛澤東研究者都未能做出這種區分,以致引出種種誤解。
事實上,迄今為止,我們尚未見到毛澤東有否認自己寫過《辯証法唯物論(講授提綱)》的言論。從這一點看,《毛澤東文集》第8卷對《辯証唯物主義》的注釋不夠全面、准確,應說明在《矛盾論》之后幾年,毛澤東確實沒有寫過《辯証唯物主義》小冊子。這樣便可消除對毛澤東否認寫過《辯証唯物主義》小冊子引起的誤讀和誤解。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湘潭大學毛澤東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