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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璉:堅持政府和市場關系的准確定位

2013年11月25日08:15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堅持政府和市場關系的准確定位

  “厘清市場和政府關系,形成改革合力” (漫畫:任彥鬆作)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入理解這個重大論斷,必須堅持政府和市場關系的准確定位。

  ■《決定》在如何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上提出兩個要點,表明了中央明確堅定的態度

  《決定》在如何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上提出了兩個要點:第一,“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第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是對政府和市場關系的新定位,不但肯定了市場的作用,還將其提到了很高的地位,表明了黨中央明確堅定的態度。

  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一直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的核心問題。1992年的十四大把改革的目標確定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出“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隨后,1993年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根據這一目標制定了改革的總體規劃,即《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然后從1994年起開始了經濟體制的系統改革。再經過1997年十五大開啟的“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改革,在21世紀初宣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起來。不過,這個初步建立的經濟體制仍然背負著命令經濟的許多遺產。這種情況的延續,就形成了一種“半市場、半統制”的過渡性體制格局。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現有體制在許多重大方面“還不完善”,“生產力發展仍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需要通過進一步的改革使之逐步完善。

  遺憾的是,有的人不把中國經濟的茁壯成長歸因於改革開放,卻把它歸因於“強勢政府”動員和分配資源的超強權力,於是要求進一步加強各級政府對市場的“駕馭”和對社會經濟生活的管控。各級政府對市場的過度干預不但沒有削弱,相反還不斷增強,這嚴重抑制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應有作用。這樣就造成了兩個嚴重后果:一是以投資和出口驅動為主要特征的舊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難以轉變,使資源浪費、環境破壞、宏觀經濟失衡等問題變得愈來愈突出﹔二是由於各級政府手裡掌握太多太大的資源配置權力,造成了權力尋租的龐大基礎,也使腐敗蔓延,難於遏制。

  在這樣的情況下,是沿著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道路前行,還是沿著強化政府權力的道路前行?我認為在這個問題上,隻有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道路,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包容性的經濟體制,才有光明的未來。

  順應黨內外廣大干部群眾的要求,針對目前存在的實際情況,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這充分表明了中央在這個問題上的鮮明堅定的態度。

  ■《決定》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切中了我國市場狀況的時弊

  三中全會《決定》不但提出經濟體制改革要達到“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而且指明“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決定》的這一規定,切中了我國市場狀況的時弊。

  現有的市場經濟體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一是條塊分隔導致市場碎片化﹔二是廣泛存在的行業保護、地區保護、行政壟斷等行為,使市場失去了它有效運行不可或缺的競爭性質﹔三是失信、欺詐、惡性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盛行,使市場秩序混亂﹔四是市場發展不平衡,商品市場存在缺陷,要素市場的發展更加落后。因此,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對所有市場主體開放的統一市場﹔建立一個競爭有序的市場,在規則的基礎上進行競爭,形成法治基礎上的市場體制﹔建立既包括商品市場,也包括要素市場的完整市場體系。這樣,就使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的要求有了體制機制的基礎,因而必將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但是應該認識到,由於改革是在原有的政府機構和執政力量的領導下進行的,原有的政府機構干預權力過分巨大,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其本身與舊的體制不可避免地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也就會存在這樣一種危險,即三中全會所決定進行的改革會遇到一些思想觀念障礙和利益固化藩籬的阻撓。在改革推進之中,也會遇到體制轉軌過程中必然出現的種種實際困難。所以,我們必須群策群力,攻堅克難,按照三中全會的部署,達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完全成功。

  ■關鍵問題在於什麼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和怎樣才能“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從借鑒國際經驗的角度講,在各國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如何定位政府與市場的邊界的問題,經歷過一個思想變化的過程。1776年,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出版了古典經濟學經典之作《國富論》,抨擊重商主義時代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弘揚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動了市場經濟的確立。然而從19世紀后期開始,潮流朝相反方向轉變,發達國家政府規制經濟的活動開始增加,政府權力日益擴大。強化政府職能的趨勢大約持續了半個多世紀,此后風向倒轉過來,新自由主義成為時尚。20世紀80年代以來,新凱恩斯主義對於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批評不絕於耳。2007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后,這兩種學術派別的爭論更是大大升溫。

  需要注意的是,國際上以上兩個經濟學學派的爭論,並不意味著有哪一個學派主張回到政府包辦一切的命令經濟體制上去。即使他們支持對某些企業實行國有化,那也只是一種短期的應變措施,而不是一種長期的制度安排。但是近年來,對全球金融危機發生后一些發達國家應對措施的認識,出現了某種誤區。因此,在具有計劃和市場雙重性的過渡體制建立后,就出現了兩種可能的發展方向:或者是政府逐漸淡出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加強自己在市場失靈的領域諸如市場監管和提供公共產品等方面的職能,使過渡性的體制逐漸成長為在規則基礎上運轉的現代市場經濟(我把它稱為“法治的市場經濟”)﹔或者不斷強化政府對市場的控制和干預,不斷擴大國有部門的壟斷力量,變為政府全面控制經濟社會發展的畸形體制。

  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發揮市場作用,也要發揮政府作用。因此,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裡的關鍵問題在於什麼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和怎樣才能“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決定》說得很清楚,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政府為了更好地發揮作用,必須“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和“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

  (作者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主題鏈接

  關於市場作用的認識

  是怎麼深化的

  20世紀8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實踐的推進,我們對政府(計劃)和市場關系的認識逐步擺脫了傳統觀念的束縛,對推動改革和發展起了重要作用。特別是1992年初鄧小平同志在視察南方重要講話中明確指出:“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這個精辟論斷,使我們對政府(計劃)和市場關系的認識有了重大突破。隨后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這一重大理論突破,對推動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在黨的十四大提出市場作用的定位之后,我們黨一直在繼續探索適應改革和發展客觀實際變化要求的准確定位。黨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同時刪去了“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的定語。黨的十七大提出“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黨的十八大進一步提出“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從黨的十六大到十八大,在市場基礎性作用前面所加的關鍵詞雖有所不同,但都集中在強調改革取向是增強市場作用。這些重要論斷為此次《決定》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在思想和理論上作了准備。(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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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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