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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維斌:絕大多數社會組織是政府很好的幫手

2013年11月25日11:09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人民網北京11月25日電 (朱書緣)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關於改革相關話題的探討仍在持續。今天上午,人民網邀請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主任龔維斌,以“創新社會治理 增加發展活力”為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談及如何激發社會組織活力的問題時,龔維斌指出,絕大多數社會組織是政府很好的幫手,社會組織公益事業的發展要有愛心、有恆心、有動員的能力。

龔維斌認為,辦社會組織跟其他組織一樣,領頭人很重要,現在真正有影響的社會組織都是靠領頭人個人的魅力,靠其打拼贏得了社會聲譽,贏得發展空間。但是,因為這些社會組織在社會上的認可度並不是很高,沒有強大的組織動員能力,沒有持之以恆的定力,很多事情容易半途而廢。因此政府要按照這些標准來發現人才、培養人才,要有意識地培養這些人。

除此之外,如何激發社會組織的活力,龔維斌還指出,絕大多數社會組織是公益性的、服務性的,是我們政府很好的幫手,是老百姓生活裡的好伙伴。

首先,要在管理體制上改革調整,比如我們現在要改變過去的雙重管理制度,過去要登記成立一個社會組織,首先要搞一個挂靠單位,叫主管單位,主管單位同意才能到民政部門審批。這次改革像這四類就直接到民政部門備案登記就行了。 

第二,要在管理方式上做改革,另外要激發社會活力。對一些大量的草根組織,如釣魚協會、老年秧歌會之類的准社會組織,建議就在社區備案,鼓勵他們發展,活躍基層文化活動,強身健體。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到讓社會組織參與協商,是非常重要的平台和渠道,說明在反映訴求、協調關系方面重視這些組織,給他們開展活動、發揮作用、激發活力更大的空間,要重視、利用、運用他們。

第三,要向社會組織賦予資源。過去政府把資源都籠在手裡,社會組織獲得資源的能力較弱,社會組織一方面是政府的幫手,是老百姓的好伙伴,另一方面,政府向他們放權,向他們投放資源的時候,也要讓他們學會怎麼管理,怎麼樣運轉,培育他們的力量,也增強他們活動的能力。

第四,要進行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比如社會上有很多愛心人士,企業有很多要幫助社會組織的社會責任想表達,我們在稅收上、捐贈上給他們優惠。今年民政部、發改委、財政部、稅務總局在研究這些政策,包括一些地方還有土地辦公用房這些政策上也給予支持,發揮他們的作用,激發他們的活力。法律還應該做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第五,要在社會上大張旗鼓地宣傳、推介社會組織的作用,不僅僅是領導干部在干部學校裡培訓給他們講,社會應該給他們講,這個社會組織的作用和好處。現在很多老百姓對這個認識不是很足,過去習慣了找父母官。 

第六,既要發展、引導、促進、支持社會組織發展,還應該規范他們,特別對一些情況比較復雜的,可能帶有政治色彩的,有境外背景的要嚴格加以監管。不是說激發活力就撒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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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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