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是干部人事工作的基礎。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促進領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這為進一步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
縱觀英、美、日、法等國,對干部人事考核工作均十分重視,並在實踐中形成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明確崗位職責,進行有針對性的考核。隻有明確崗位,才能明確職責﹔隻有職責分明,才可能考實考准。1985年美國開始進行文官制度改革,將各種職位的工作種類、性質、難易度、責任大小和任職資格等加以區別,建立了“職位分類”制度,制定出職級規范作為考核、任用以及人事行政管理的依據。在此之后,英、法、日等國也紛紛效仿,不斷據此改革完善本國的文官制度。從我國的現實狀況來看,仍存在對不同干部“一鍋煮”的考核方法,造成黨政、政群、政事、政企不分,針對性不強,應當根據我國干部特點及崗位特征,分類別建立起黨群、政府、企事業單位等干部的不同考核體系及制度,逐步實現干部考核的類別化。
實施綜合考察,注重潛力的發揮。從歐美等國干部考核的實踐看,既注重考察干部以往的工作實績和表現,也重視干部潛力的發掘。比如,英國實行能力考核制,圍繞人的能力、工作熱情和潛力等方面進行考核,除了考勤外,還要考核工作知識、人格性情、判斷力、責任心、創造力、機敏適應性等十項內容,把動態考核和靜態考核、實績考核和潛力考核有機結合起來。我國當前的干部考核,過分重視干部過去表現,而忽視潛力的發揮,這在客觀上促使干部熱衷盲目追求形象好、見效快、容易出政績的工作,片面追求GDP,我們必須盡快糾正錯誤傾向,既要重視干部過去的工作成績,也要科學測定、評價干部的潛在能力和水平,促使地方科學發展。
採用多種方法,定性與定量並重。在上世紀20年代,美國實行統一的“考績表”法,對三個方面16項內容進行因素分析,統一考核。英國將考核內容分解為10項要素。日本實行綜合考核制,對工作、性格、能力等方面綜合評估。歸結起來,國外干部考核主要運用三種方法:分類法、評級法、比較法。每種考核方法都是既重視掌握考核對象工作等方面的質的特點,也注意了解考核對象工作等方面量的特點。我國以往的干部考核偏重於定性而忽視定量,一般為“年終考核表”法,大致程序為:個人鑒定、群眾測評、分管領導評價、主要領導審定等。近年來,各地也探索了一些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方法。但是,如何設置出科學的干部考核量化指標,仍需我們不斷探索實踐。
倡導公開與民主。在干部人事考核中,英美等國都比較注意貫徹公開、民主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情況的反饋。美國的考核制度中明確規定:考核結果必須書面通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有知曉考核內容的權利﹔本單位人員有查閱考核結果的權利﹔被考核者認為考核結果不當時,可以提出申訴,要求糾正和補償。這樣更有利於檢查考核是否全面、准確,最大限度降低失真度,提高信度和效度,也有利於被考核者揚長補短,更好地改進工作。我國以往的干部考核制度存在著一定神秘化色彩,被考核者對考核的情況幾乎一無所知,考核工作在封閉的狀態下進行,一定程度阻礙了考核效度和信度的提高,也為任人唯親者提供了可乘之機。因此,當務之急是按照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要求,堅持走群眾路線的干部考核,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考核民主程序及制度,增強干部考核的公開程度和民主程度,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各方面優秀干部充分涌現、各盡其能、才盡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