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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打破二元結構 實現城鄉發展一體化

記者 高偉 林遠 梁倩
2013年11月13日09:07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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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打破二元結構 實現城鄉發展一體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此外,“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鄒曉雲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並不是指農村集體用地會完全等同於國有建設用地。但這意味著未來農村集體用地進行市場化流轉的空間將會很大。這一切的前提是要打破當前城鄉二元體制的土地結構。

  在操作層面上,鄒曉雲認為,應該逐步取消農村集體用地在征用為國有建設用地環節中的一些限制措施﹔同時改變和完善征地制度﹔還要實現農村集體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在權能方面的真正平等。

  鄒曉雲說,當前農民對農村集體用地隻有承包權和耕種權等基本權利,並不擁有處置權和使用權。要想真正打破城鄉二元體制的土地結構,實現一體化的建設用地市場,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是將當前農村集體用地的承包權明確到承包者個人,即農民身上,然后再逐步將承包權轉變為使用權,讓農村集體用地最終實現抵押和流轉等市場化方式。

  “如此一來,對城鎮化而言,將促進土地要素在城鄉一體化過程中能夠更加合理、有效和科學地進行市場化配置,使得農村集體用地在市場化流轉方面更為順暢。”鄒曉雲說“對農民來說,農民宅基地的價值會因此進一步提升,在變現方面也會更為便利”。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認為“建立城鄉統一的用地市場,給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意味著土地制度改革將進入快車道,也意味著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的局面將成為歷史,土地價格形成機制將出現根本性的變化。簡單說,房地產市場進入了一個新的轉折點。”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執行院長溫鐵軍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過去十年間,城鄉關系發生了根本性改變,國家全面承擔起了包括教育、醫療、低保在內的農村公共品投入,農民的財產權利有了重大改觀。但是,城鄉二元結構問題仍客觀存在。

  溫鐵軍說,為推進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2005年中央1號文件曾明確提出,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的“兩個反哺”方針。此次三中全會提出的“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業城鄉關系”正是對以上方針的再次重申。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表示,今后國家有可能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公共品的投入,以達到“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的目的,這裡面具有很大的政策空間。

  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說,以工業化帶動現代農業發展的目的是打破城鄉二元化鴻溝,讓農民能更自由地進入城市和工業領域。如此既解放了農民,又促進了現代化農業形成。他表示,新型的城鄉關系是一體化發展的,農民進入城市后能馬上融入城市,並能得到平等的公共福利。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打破現有戶籍制度限制是必要的。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研究規劃部主任文輝指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這樣鮮明的觀點,在國家公報中明確提出是前所未有的。

  文輝認為,雖然戶籍制度、土地改革等此次公報並未有相關政策出台,但是破除二元結構重點便是城鄉要素公平配置,而戶籍、土地、公共資源等均包含其中,這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重要方面。

  此外,與此前“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不同的是,此次公報直接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這或許意味著農村土地流轉改革力度將會有實質性進展,承包地、集體用地、宅基地等農村用地點確權工作也會加速進行。

  專家認為,現階段,農村土地在不能自由流轉的背景下,價值並不能很好體現。因此,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也從另一面可以看出農村土地入市的可能性。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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