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舉行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總體部署的同時,必將進一步重申和堅持中國經濟改革的市場化方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一中國共產黨人的偉大創造,已經並將繼續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活力之源。
回顧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改革開放歷程,一條從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軌跡清晰可見。一旦從“有形之手”轉向主要以“看不見的手”配置資源,中國經濟便煥發出前所未有的生機與活力:從短缺到充裕,從溫飽到小康,從封閉到開放,從引進來到走出去……短短數十年間,經濟總量便躋身世界前茅。
然而,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在很多方面,改革只是走到了半途,形成行政和市場“雙軌”狀態下的二元化格局,導致市場信號失真,社會資源錯配,經濟效率低下。所以,當改革面向未來再出發的時候,必須堅持走市場化之路,通過體制機制的進一步市場化,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釋放增長紅利。
首先,要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將市場的交給市場,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減少政府對企業等市場主體和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用政府權力的“減法”來換取市場活力的“加法”。政府把該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切實將職能轉向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當好“守夜人”。所以,通過權力下放,全面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運行效率,將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一環。
其次,進一步推動勞動力、資源、利率、匯率等要素價格的市場化,通過要素鬆綁釋放要素效率。如以利率市場化、資產証券化以及直接融資等全方位金融體制改革,避免虛擬經濟偏離實體經濟的實際需求,疏通社會資金在金融體制內外的良性循環,實現金融體系從資金籌集型向資源優化配置型轉變。
第三,建立公平、公正的規則體系,將市場運行納入法治的軌道,使市場的准入和退出公開透明。在市場化的法規體系下,政府應該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當前我國的行政審批事項依然過多,少數地方、部門設置審批、許可的隨意性很大,程序不規范,抑制了企業、公民參與經濟活動的積極性,甚至出現大量權錢交易的腐敗行為,這都應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予以解決。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隻有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才能充分激發市場活力。”事實上,今年以來,中國改革正繼續朝著市場化方向疾步前行:國務院多個機構調整撤並、取消和下放300多項行政審批等事項、全面放開貸款利率管制、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營改增試點在全國推開、上海自貿區正式挂牌、降低公司注冊資本登記門檻、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
市場化改革越往前走,觸及的矛盾越尖銳,涉及的利益越復雜,遇到的阻力必然越大。然而,中國改革到今天,阻力最小的路徑已經不是最優路徑,容易改的部分已經改了,接下來,需要拿出更多的勇氣和智慧,將堡壘式的、漩渦式的妨礙市場化改革深入的“路障”一一破除,才能最終抵達勝利彼岸,才能讓中國經濟的巨輪駛入更加遼闊的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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