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把農業放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首位。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大力發展農業不僅是保障人民生活的要求,也是發展工業和第三產業的需要。
長期穩定農村基本政策。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經營制度,以勞動所得為主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制度,必須長期堅持。
不放鬆糧食生產,積極發展多種經營。必須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同時又要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實行農林牧副漁並舉,並且把發展多種經營同支持和促進糧食生產結合起來,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農民收入持續增長。
實施科教興農。農業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實行農科教結合,加強農業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注重人才培養,把農業和農村經濟增長轉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
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必須加強以水利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林業建設,嚴格保護耕地、森林植被和水資源,防治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環境污染,改善生產條件,保護生態環境。
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多渠道轉移農業富余勞動力。
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實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
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兩手抓。
——摘自《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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