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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黨的十八大到三中全會——中國是如何作出重大改革決策的

胡鞍鋼
2013年11月05日08:59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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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從黨的十八大到三中全會

  即將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引發了全世界的關注:中國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什麼?改革目標是什麼?中國將如何改革?對此,國內外各方紛紛猜測、眾說紛紜,成為世界媒體報道的焦點。

  事實上,中國已經走上了自主、自信、自強的改革開放道路,並將繼續沿著這條“人間正道”不斷實踐、不斷探索、不斷前行。這是有其自身的歷史邏輯和發展邏輯的,因此也需要我們了解黨中央重大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制度化的機制。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同時,“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從黨中央的重大決策程序來看,第一步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簡稱“黨代會”)決策,通常是每五年舉行一次﹔第二步是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簡稱“中央全會”)決策,通常是每年至少舉行一次。黨代會決策是對未來中國發展進行全面的重大決策和全面的戰略部署,中央全會決策是對關系全局的重大問題作出重要決定和具體部署,如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召開了七次全會,分別涉及到深化機構改革(二中全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三中全會)、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四中全會)、“十一五”規劃(五中全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六中全會)、為黨的十七大做准備(七中全會)。這反映了黨中央決策機制越來越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從而保証了中國重大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高效率地作出正確決策,及時糾正小的錯誤,避免顛覆性錯誤。這是“中國制度”和“中國決策”的重要體現和獨特優勢。

  從中國重大改革決策和部署看,先后有四次“三中全會”決策,與之相對應的是形成了彼此區別又彼此相聯系的四個階段:

  第一次是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為了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對經濟體制進行改革。隨后啟動了農村改革,全面推行了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動階段。

  第二次是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根據黨的十二大提出的有系統地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任務,作出了《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以建立充滿生機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為目標。這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全面開局階段,即在農村改革初步成功的基礎上,開啟以城市為重點的全面經濟體制改革。

  第三次是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根據黨的十四大確定的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目標和基本原則,作出了《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共計50條。這是在確立了創建新體制的目標之后的“建立新體制”階段,即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不是在原有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進行改革。

  第四次是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根據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更具活力、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的戰略部署,作出了《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共計42條。這是在初步建立了新體制的基礎上的“完善新體制”階段。

  按照這一改革發展邏輯和制度變遷邏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標志著中國將進入“全面深化改革”階段。

  從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起草工作看,實際上經歷了兩個階段,花了近兩年的時間,也顯示了中國特色的決策機制和過程。第一個階段是起草黨的十八大報告階段,經過近一年時間才完成並在黨的十八大上正式通過,為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了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黨的十八大報告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內容,就是制定三中全會《決定》的詳細大綱。

  第二個階段是在新一屆黨中央領導集體領導下,根據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目標,總攬全局,謀劃長遠,深入調查研究並著手起草三中全會《決定》這一指導下一個十年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建設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9日召開會議,聽取了《決定》稿在黨內外一定范圍征求意見的情況,決定根據這次會議的意見進行修改后,將文件稿提請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據新華社報道,這次征求意見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各地區各部門各有關方面和黨的十八大代表對文件稿提出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

  經過前后兩個階段,在近兩年的時間裡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才形成了擬提交三中全會審議的《決定》文件稿。這一過程是“先民主、后集中”,“從下至上”,再“從上至下”,“再民主、再集中”的政治民主、政治共識和政治決策過程,遠比西方任何一個國家的政治決策程序更為廣泛民主,更能反映全國不同人群的利益,更能集中眾多不同方面的意見,也更能有效集成全黨和全社會的政治智慧。中國作為一個擁有十幾億人口、30多個省級地區和300多個地級、2800多個縣級、40000多個鄉鎮級行政單位的大國,這樣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充分民主與高效集中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已經被實踐充分証明是十分適宜的,也是十分有效的。

  從黨的十八大報告,我們可以讀到有關三中全會《決定》的若干重大信息:

  第一,這是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不同於前三次改革決定,不只是經濟體制改革,還涉及到其他方面體制改革,比以往更加全面,更加協調。這也符合制度變遷的發展邏輯:一類制度變遷,會引發其他制度變遷﹔其他制度的變遷,又會反作用於某一類制度的變遷。這是因為任何一類制度的變遷都將產生外部性,既可以是正外部性,也可以是負外部性,譬如經濟體制改革在促進經濟效益的同時可能會損害生態效益和社會公正,這就需要其他體制改革,如生態體制和社會體制的建立、發展和完善,來對沖經濟體制改革的負外部性。

  第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是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體制保障。根據“五位一體”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總體布局的要求,三中全會《決定》是一個“五位一體”的制度建設和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將全面推進統籌協調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大領域的改革以及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這是《決定》最大的創新點和亮點。“五位一體”的改革總體方案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體制保障,小康社會建設的順利推進又是改革總體方案的目標。例如:文化體制改革,是為了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建立生態文明制度,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是為了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第三,全面改革就是全面創新,這就超越了僅針對經濟體制改革、經濟創新的局限性,擴大了改革的領域,開拓了創新的空間,更充分地激發了全體人民的創造力。不僅要尊重市場經濟規律,還要尊重社會發展規律、文化傳承規律、自然規律﹔不僅有市場創新、產權創新,還要有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社會創新﹔不僅要解放經濟生產力,還要解放科技生產力、社會生產力、文化生產力、綠色生產力﹔不僅要破除經濟體制機制弊端,還要破除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體制機制弊端﹔不僅要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生態文明,不僅要創造經濟財富、物質財富,還要創造文化財富、精神財富、生態財富。這不僅大大突破了西方自由市場經濟制度,而且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創新,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以外的其他制度相協調、相互補。從這個意義上看,不斷創新、全面創新,不僅要“不唯書、隻唯實”,敢於突破和超越西方,還要做到與時俱進,善於突破和超越自己。

  第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是將黨的十八大報告關於社會主義制度建設和全面深化改革目標和基本原則加以系統化、具體化,使各類改革更具政治可行性、經濟可行性和社會可行性,成為下一個十年中國“五位一體”現代化建設和體制改革的行動綱領,必將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也會對世界和平與發展產生巨大的正外部性。

  從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到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國的改革開放已經跨越了35年。我們始終堅持和不斷實踐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正確路線,“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黨的十八大更加明確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中國人民還將不斷開創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事業,創造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奇跡。

  (作者系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院長)

(責編:王金雪、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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