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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應碧:城鎮化要害不是戶籍制度,而是土地制度

2013年10月25日15:18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辦公室主任、中國 扶貧基金會會長段應碧 (資料圖片)

人民網北京10月25日電 (記者 李曉明)“新型城鎮化怎麼搞?是不是戶籍制度一取消,直接把農民工變成市民就行了?可不是那麼簡單!”近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辦公室主任、中國扶貧基金會會長段應碧在出席由浙江師范大學和發展中國論壇主辦的“紀念農村改革35周年暨名村變遷與農民發展”研討會時作上述表示。

他說,解決農民變市民的問題,要害不是戶籍制度,而是土地制度。他提出新型城鎮化必須走帶動農村、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道路。

段應碧指出,改革開放35年來,農村在三個方面進行了深層次改革:一是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實行了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農村培育起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把農戶變成生產自主單位﹔二是改革計劃經濟制度,特別是計劃購銷制度,在農村形成了市場體系,讓農民進入工商領域,為農村發展開辟了新天地﹔三是改革城鄉二元體制。

他說最近二十年來農村改革的最大成就是2006年全面取消了農業稅。他還說,不僅取消了農業稅,同時,還把盤古開天辟地以來沒有的東西給“加上”了,這就是由公共財政承擔起農村公共服務的職能,農村的教育、衛生 文化、社會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等都由政府“買單”,改變了過去那種“城裡的事國家辦、農村的事農民辦”的老格局。

計劃經濟時代,農民不能進城,不能成為城市居民,現在這個格局也正在打破。去年我國城市常駐人口首次超過了農村,城鎮化率達到52.6%。不過,段應碧說,目前這個城鎮化還不能很好帶動農業和農村發展,還要在中央提出的“新型城鎮化”上做文章。

什麼是“新型城鎮化”?“是不是戶籍制度一取消,直接把農民工變成市民就行了?可不是那麼簡單!”他說,影響農民變市民的主要是城市承受能力和農民承受能力。“我認為沖擊還不在戶籍制度上,不是說放開戶籍制度農民就進城去了,農民隻有在城市裡生活得比在農村好他才會去。”

他認為,當前,影響農民進城的主要有兩大制約因素,一個是戶籍制度,一個是土地制度,這兩個制度解決了新型城鎮化就有希望。

當前,一方面城市攤大餅越攤越大,出現了空氣污染、交通擁堵等“大城市病”﹔另一方面,兩億多人在城裡務工經商卻無法變成市民,土地和房子在農村長期保留著,農村土地不能流轉,無法搞適度規模經營,這樣下去農村發展將會越來越萎縮,農業和農村現代化也很難實現。

段應碧提出,應沿著三個方向探索新型城鎮化發展之路:第一,能夠帶動農村、農業現代化的發展道路﹔第二,要重點發展中小城市及中心鎮,促使農民就地“市民化”﹔第三,要把新型農村社區納入城市社區管理體系。

對此,他做了具體分析。首先,新型城鎮化要分層次進行。從安置農民、轉移農民這個角度出發,應重點發展中小城市和中心鎮,使之變成城鎮化的核心與重點。都讓農民進大城市是不可想象的,因為這涉及到城市和農民自身的承受能力問題。

其次,要解決產業的問題。要積極引導東部地區產業往中西部的縣城、中心鎮轉移,讓農民在當地就業,像北京、上海這樣大城市,人隨著產業走,把產業轉移出去,人也就跟著走了。以前交通不行,現在高鐵、互聯網、商業信息都很發達,運輸成本大大降低,國內市場正在擴大,這給產業轉移帶來良好機遇。

第三,要把新型農村社區納入到城市社區管理體系。新型社區建設涉及到土地產權問題,新型社區房屋的產權要和城市房屋產權一樣。原先那種先把土地變成國有、蓋成房子再賣給農民的做法已經不適應形勢要求了,不應再搞了。農民把房子拆了騰出五分地,給他留一分,集中起來蓋房子,產權就應該歸他,因為他還給國家貢獻了四分地。

段應碧簡介:

段應碧,男,1940年生,中國扶貧基金會會長,中國農業經濟學會會長,研究員。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曾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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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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