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21日在北京表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將會為中國城市化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鄭新立是在中小城市新型城鎮化座談會上做出上述表述的。該座談會由東北亞開發研究院、中國社科文獻出版社、中小城市經濟發展委員會聯合舉辦。
鄭新立表示,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是釋放城市化潛力的關鍵。目前中國要解決城市化中的一些難題,都涉及到土地制度的改革。把農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草地以及房產的物權變成財產性的收入,可以幫助中國避免走進“中等收入陷阱”。
“農民工的市民化,需要出讓原有土地的物權來獲得資金的支持。”鄭新立表示,日本、韓國等國家,通過土地私有化,使郊區的農民迅速獲得了土地增值的收益,拉近了和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避免進入“中等收入陷阱”。相反,在墨西哥、巴西、印度等國,農民失去了土地,成為城市居民,沒有土地升值收益來為城市化作資金支持,長期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城市化增加建設用地,需要減少農村建設用地來彌補,”鄭新立指出,中國城市化需要增加城市建設用地,而18億畝耕地的紅線不能破,因此現在最大的潛力來自於農村宅基地。
他引用數據稱,農村現有村庄建設用地17萬平方公裡,農村人均佔有的建設用地是城市人均佔地的3.5倍,通過宅基地的整理,使得宅基地具有價值,而且具有交換價值,可以滿足城市建設用地的需要。(記者 丁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