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玉花
當前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期。社會轉型意味著利益的調整、價值的重估、觀念的轉變和體制的轉換。由於新舊體制和社會結構轉變過程中出現的法律建設的滯后、道德教育的盲區,產生了各種無序的利益追逐,“誠信”正面臨危機。誠信危機本質上是文化危機,誠信文化建設是克服各種社會失信現象的良方。
社會轉型期誠信文化建設面臨的困境
誠信作為一種精神文化,已經預示著誠信文化建設的推進有其特殊的難度:首先,誠信文化的潛在性、隱匿性決定了對其單獨進行考量存在較大困難,需要從商務、政務、社會、司法等社會實踐領域多方面對其進行系統考察﹔其次,誠信文化的內在性、復雜性決定了誠信文化建設最終是社會人的教育、改造與轉化的工作,這是一項錯綜復雜的系統工程﹔第三,在轉型期,利益問題已觸及社會方方面面,如何保証誠信在個人與社會各方面的實現也必然要從系統性的角度來尋求解決思路。
誠信文化因其精神性文化的特點而使誠信文化建設困難重重,除此之外,在社會轉型的背景下,諸多復雜因素相互交結,也使我國誠信文化建設面臨多重困境:
一是歷史錯位與傳統誠信文化現代轉化的艱難。誠信是我國優秀的傳統文化,古代先哲以“天人合一”的智慧推出誠信之道,以德性理論構建誠信文化,通過先人們世世代代的道德實踐,中華誠信文化獨樹一幟。當今開展誠信文化建設,必須弘揚我國誠信文化傳統。但我國傳統誠信文化的基礎是以農業為本的小農經濟社會和以宗法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宗法等級社會,這與以全球化、網絡化、工業化、城市化等為基本特征的當前我國社會基礎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因此傳統誠信文化的現代轉化面臨著困難。
二是逐利驅動與誠信文化價值定位的下移。當前我國處在尚未成熟發達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的利益意識日益覺醒,利益訴求日益高漲。由於法律制度尚不夠完善,通過鑽空子、搭便車來獲得利益的途徑客觀存在。在巨大經濟收益的誘惑下,人們總是樂於選擇成本低的失信行為作為自己的牟利手段,誠信文化在膨脹的利益欲望面前不堪一擊。換句話說,當經濟利益與誠信文化發生矛盾時,許多人傾向於選擇經濟利益,而將誠信擺在次要的位置。
三是新舊體制轉換與誠信文化制度建設的盲區。當前我國正處在新舊社會體制和結構的轉換過程中,與之相配套的許多社會誠信制度尚未建立或者難以發揮應有作用,使得誠信文化建設缺少制度支撐。例如,與社會信用管理相關的專門法律體系尚未建立﹔征信數據的採集與信用數據庫的建立還處在起步階段﹔信用服務中介機構的發展缺乏制度支持與規制等等。
四是“重形輕神”與誠信文化建設中文化向度的薄弱。當前我國文化建設中存在較為嚴重的“重形輕神”傾向,比較重視文化建設的外在器物形式要素,而容易忽略其內在的精神氣質要素。受其影響,當前的誠信文化建設也容易走向工具化、形式化的路途,其內在的精神價值和文化意義容易受到忽略。
以統合思路破解誠信文化建設的難題
如何破解誠信文化建設困境,需要引入新的思路。筆者認為,誠信危機由多種復雜因素造成,誠信問題具有社會普遍性,涉及社會多方面領域,因此誠信問題的治理與文化建設不能局限於線形的和局域形的思路。線形思路的特點是簡單,不能應對復雜的問題﹔局域形思路的特點是分散,注重於個別領域或個別方面,不能兼顧其他,因而難以形成力量。對於誠信文化危機這樣的復雜問題和建設難題,必須要有整合系統的思路來尋找破解誠信危機的行動方案,統合力量來推進誠信文化的建設。
統合思路不限於誠信文化建設的目標設計、行動組織的設計,同樣也運用於誠信文化建設的方法手段上,在某種意義上,統合也是一種方法。但是誠信文化建設的統合不是盲目追求某種偏好,而是來自現實對統合的需要和可能性。換言之,統合也需要有基礎和條件。就誠信文化建設的統合而言,也隻有在具備統合條件的前提下,才能運用統合的思路。基於誠信文化精神性的特點,在討論誠信文化建設統合問題的時候,必須從精神文化的特性上來尋找誠信文化建設統合的可能性條件。當然,在聚焦誠信文化精神特性的同時,不能忽略誠信精神文化所形成的社會基礎包括經濟政治社會等在內的制度條件、生態現狀,以及社會基礎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因為這些都是統合的條件。以此省視我國現今社會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筆者認為,誠信文化建設已經具備統合的條件。
首先,誠信文化是社會各個領域共同追求的價值觀文化。誠信文化在中國源遠流長,但傳統誠信僅僅限於個體的德性,囿於家族與朋友狹小的“熟人圈”。雖然個體德性仍然是社會誠信的基礎,然而當今時代對誠信文化的要求已遠遠超出了傳統誠信文化的范圍。誠信原則不僅通行於熟人之間,更被要求通行於廣泛的陌生人之間﹔誠信原則不僅僅作用於鄉村家庭領域,更是國家政治、城市經濟與公共社會各個領域的道德原則。也就是說,誠信已經成為社會各個領域人們活動和交往的倫理要求。可見,誠信文化是整個社會不同領域和社會成員不可缺少的道德文化養料,建設誠信文化是全社會的價值共識。
其次,不同領域誠信文化的相互影響與支持是統合誠信文化建設的必要條件。現實生活告訴我們,誠信文化精神性的特質使其具有快速的蔓延力,人為的設域與阻隔完全是徒勞的。在經濟領域失信受益,則失信之風會快速飄向政治領域與社會領域,影響這些領域的誠信文化。同樣,政治領域的失信也會影響其他領域的誠信建設。人們會自我安慰:官員可以不誠信,我為什麼不可以?趨利性心理與“比壞”的心理助推失信蔓延。鑒於此,誠信問題的治理需要統合共治,否則辛苦的努力隻能是事倍功半。
當然,從積極方面看,不同領域誠信文化建設又是相互支持的。例如,某一領域對失信的嚴厲打擊不僅遏制了本領域的失信勢頭,對其他領域的不誠信行為也是一種告誡。同樣,某個領域誠信文化建設得好,對其他領域誠信文化建設既樹立了學習的樣板,又是極為重要的信心鼓勵。總而言之,不同領域誠信文化建設的相互性、交融性顯示了統合建設誠信文化的必要性。
誠信文化建設的統合模式建構
破解社會轉型期誠信文化建設的困境,提高我國社會誠信文化建設的效果,真正解決社會失信難題和避免社會誠信危機,應以系統性、整合性和可操作性為指向建構誠信文化建設的統合模式。具體來說,我國誠信文化建設的統合模式建構如下:
一是誠信文化建設領域的統合。就是指政務、商務、社會和司法諸領域誠信文化建設的統合。政務、商務、社會和司法各領域誠信文化建設不能單打獨斗、孤軍奮戰,而應相互配合、有機貫通。要實現它們之間的統合貫通,應打破領域之間不相往來的文化壁壘。隨著網絡的普遍社會化,領域之間的文化壁壘逐漸打破,為領域間的統合創造了條件。
二是誠信文化建設內容的統合。首先是誠文化與信文化的統合。誠文化注重的是主體內在德性的培育,所謂“思誠者,人之道也”。誠文化是誠信文化的核心和行為動力。信文化注重的是條件性的德性,帶有工具性的色彩,但它是現代經濟與現代社會交往的必要原則。誠信文化建設包括誠文化建設和信文化建設兩方面,而且兩方面建設要齊頭並進,不可偏廢。其次是傳統文化與當代文化的統合。我國有著悠久的誠信文化傳統,我國古代和新中國建立后的誠信文化建設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和深刻的教訓,能為當代誠信文化建設提供歷史資源和思想啟迪,但是要根據當今時代特點和要求,賦予其新的內涵和意義,實現當代誠信文化的創新。再次是世界他文化與民族己文化的統合。誠信文化可以說是每個國家都需要的道德文化,誠信建設也是其他國家關注的文化任務,具有世界性。對於他國誠信文化以及文化建設不能簡單排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國的誠信文化建設要認真汲取國外誠信文化建設的有益經驗。
三是誠信文化建設手段的統合。首先是觀念、制度和技術的統合。誠信文化建設是一項系統的工程,促使全社會建立誠信觀念是誠信文化建設的根本任務。但是,沒有外在力量的推動,誠信觀念的灌輸與自我內化可說是既難又慢,因此誠信文化建設必須要有制度的介入,通過完善相關制度體系,使誠信文化建設獲得制度的支持和保障。同時,誠信文化建設要充分運用現代技術成果,如征信技術體系等。其次是觀念與行動的統合。誠信文化建設既要著眼於人們觀念的轉變,使誠信文化深入人心,又要立足於人們的行動,使誠信成為一種生活習慣和生活方式。最后是主體與客體的統合。誠信文化建設既要強調外在的制度和規范體系建設,又要注重人們內心的道德律和善良心的喚醒﹔既要強調他律的功能,又要強調自律的意義,避免“重形輕神”工具化的建設路數。(作者系華東師范大學教授,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與司法公信建設研究”首席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