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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與生態文明建設

徐艷芳

2013年10月05日11:22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文化產業與生態文明建設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的良性互動,是貫徹落實這一指示的重要舉措。

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的互動關系

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內在同一性。建立在文化資源保護與傳承基礎上的文化產業以生態文明為價值取向,以生態、知識、智力資本為基本要素,以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和諧共生為根本目標。文化產業所生產的文化產品則以創意為核心,其生產過程以低消耗、低污染、資源循環重復利用為特征。區別於一般物質產品大運輸、高耗能的流通模式,文化產品的流通運量小、網絡化、易傳播。此外,文化產品的消費屬於精神消費、綠色消費。由此可見,文化產業是綠色產業、低碳產業,發展文化產業符合生態文明建設對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本質要求,文化產品的生產則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低碳經濟和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特征的循環經濟。因此,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內在同一性。

先進文化的傳播可夯實生態文明建設的群眾基礎。在我國的現代化進程中,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但仍然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制度與政策的跟進,更需要樹立全社會的生態意識。文化產品具有其他產品所不具備的精神屬性,能夠促使生態文明的理念不斷轉化為社會共識,引導人們自覺參與精神文明建設,從而激發生態文明建設活力,夯實生態文明建設的群眾基礎。實踐中,可以通過建設生態博物館、制作生態主題電影和電視片、開展各種生態展覽等方式,利用圖片、文字、雕塑、視頻等載體,傳播生態知識,積極倡導生態價值觀、生態道德觀和生態消費觀,引導廣大群眾樹立生態文明觀念,踐行低碳生活方式,讓人民群眾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主力軍。

生態文明建設促使文化產業與自然、社會、生態和諧發展。生態文明建設融入文化產業發展,可解決文化產業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我國文化產業尚處於成長發展的初級階段,文化資源的浪費和破壞現象時有發生,某些文化產品還存在“三俗”問題,文化產品生產過程中保護自然環境和原生文化環境的意識還不夠,文化產業投資存在浪費現象。這就需要把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容和要求全面融入到文化產業發展的各環節和各方面,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考量文化產業是否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隻有樹立“文化生態文明”的新文化產業發展觀和新文化建設制度觀,創新文化產業發展路徑與發展模式,把是否形成低碳、循環和可持續的文化經濟作為檢驗文化產業科學發展的重要標准,才能推進我國文化產業的繁榮發展。

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良性互動的戰略對策

制定和實施戰略規劃。戰略規劃是行動的總體目標和綱領。要盡快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良性互動的戰略規劃,明確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良性互動的目標、方針、思路、重點和措施,通過創新驅動、需求拉動、示范帶動、資金保証等方法促進二者良性互動。要建立健全創新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和品牌﹔適應現代社會追求新、美、環保的消費特點,加快培育新穎文化與環保相結合的新型市場﹔建設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應和帶動作用的典型項目﹔建立多方式、多元化的融資渠道,不斷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良性互動的資金投入,從而帶動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的良性互動。

完善政策法規體系。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良性互動,必須完善二者的政策法規體系,促使雙方的目標、措施等協調一致。要加強規劃和政策引導,綜合運用財稅、金融、價格等經濟杠杆,引導文化產業和生態文明協同發展。此外,還有必要通過在重點區域、重點項目開展試點工作,探索建立文化生態補償標准體系,以及文化生態補償的資金來源、補償渠道、補償方式和保障體系,為全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提供方法和經驗。

建立健全“政府指導、市場調節”的機制。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市場空間越來越大,市場的調節、導向和優化作用越來越明顯。文化市場上的供給者、投資者、管理者在進行文化產品生產、文化資源開發、產業發展管理等方面都應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同時,政府要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引導文化消費。文化產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良性互動,在市場機制的層面離不開知識產權、經紀人體制、拍賣制度以及各種文化產品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市場的自發性和制度的約束性隻有和生態文明的自覺性結合起來,才能真正實現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的良性互動。

動員社會廣泛參與。要加強社會各界對文化產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良性互動發展重要性的認識,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到二者的互動建設上來。創新文化產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互動的教育宣傳理念與方式,選擇大眾普遍接受的媒體與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建立文化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互動發展的教育宣傳機制,強調家庭、學校、社會的全方位覆蓋,讓文化產業與生態文明互動協調發展的認識、理念和價值觀深入到每一個文化產品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心中。建立社會監督與監管機制,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對環境建設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接受輿論監督。(作者單位:濟南大學歷史與文化產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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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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