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愛軍 陳惜輝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當務之急是要樹立“頂層理念”,圍繞制度的設計、宣傳、執行和維護,針對存在問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系統規劃設計,體現制度科學性。制度設計需要通盤考慮、全局規劃、科學設定。制度建設要同一系列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有機結合起來,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制定、同步實施。首先,應對已有的制度進行全面審查,該修訂完善的修訂完善,該廢止的廢止。對籠統的規定盡量明確化,對原則的表述盡量具體化,對需要制定實施細則的予以配套完善,使這些制度達到應有的質量。其次,針對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制度空白,要周密研究,及時建立制度規范,使腐敗之風無空可鑽,從制度上堵塞漏洞。再次,要增強反腐倡廉制度的針對性,圍繞人、財、物的管理,特別是對一些腐敗易發、多發的領域或部門,一些社會反映強烈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切實加大廉政風險預警防控制度建設力度,用制度分權、控權、制權,優化權力配置,提升行政效能。
注重執行落實,確保制度實效性。“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著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確保制度執行順暢、管用實在,是完善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制度權威性的重要保証。一要落實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執行制度的組織機制,對反腐倡廉制度執行進行責任分解,結合實際制定各項落實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預警反饋機制,充分發揮廉政預警信息反饋作用,及時發現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督促相關部門糾正整改,防患於未然。二要強化監督檢查。要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總抓手,把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范圍,嚴格追究制度執行不力的責任,及時懲處嚴重破壞制度的行為﹔要不斷拓寬、創新監督渠道,發揮不同監督平台和手段的合力,使制度在陽光下運行﹔要及時總結、分析、糾正制度執行中的偏差,防止制度執行的隨意性及彈性。三要用好科技手段。要注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尤其是網絡、電子、通訊等現代信息技術,積極探索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方式、方法,使“熟人”等同於“生人”,避免人情困擾,有效提高制度執行的剛性。四要強化懲處問責。要建立健全主體清晰、責任明確、權力配置科學的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措施,對制度執行不力造成后果的,堅決追究有關責任,以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作者單位:廣東省惠州市紀委、監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