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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方彬:規則,讓網絡世界更美麗

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教授

2013年09月13日11:07   來源:解放軍報

原標題:規則,讓網絡世界更美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於今年9月10日起施行。

  ★規范網上行為,各國概莫能外。美國自1978年以來,共出台《電信法》等130多項涉及互聯網管理的法律法規,明確將互聯網世界定性為“與真實世界一樣需要進行管控”的領域﹔韓國、新加坡等國家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

  ★網友評論:“新鬆恨不高千尺,惡竹應須斬萬竿”,讓守法者暢所欲言,讓違法者寸步難行,這才是互聯網法治昌明的標志。

  我們已經進入網絡時代,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有形還是無形,被網絡化已是不可逃避的現實。既然如此,就更需加深對網絡的認識和理解,避免迷失於網絡。

  網絡是人類文明的結晶,它豐富了我們的精神生活,拓寬了我們的視野。然而,忽然有一天我們發現,自己似乎迷失於網絡。這有其客觀原因,中國社會由封閉到開放再到網絡世界,幾乎是跳躍式發展,因為缺少足夠的適應期,一些人難免被網絡空間所迷惑,以至於顛覆了在現實世界中形成的概念、觀念,特別是規則和邊界意識蕩然無存。

  網絡到底有沒有邊界?回答是肯定的。雖然網絡是虛擬的,其產生的作用似乎沒有現實世界那麼直接而富於質感,但網絡同樣因人而生,圍繞人而展開,也就是為人類社會服務的。既然是圍繞人和社會而生,必然需要規則和邊界。尤其需要強調的是,擁有了充分表現自己、發現自己的空間,難免忽略規則和規矩,導致權力濫用。

  換句話說,在平面媒體時代或在現實社會,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邊界在哪裡,但進入虛擬世界,則有意無意地忽略了權力的邊界,導致屢屢越界,越界多了,就出現了網絡謠言、網絡暴力、網絡泄密,比如“立二拆四”等人就因越界而撞牆。

  網絡應當有哪些邊界?不久前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舉辦的“網絡名人社會責任論壇”上發布的共守網絡“七條底線”共識即是一種邊界。近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是一種邊界。此外,還有社會約定俗成的道德文明邊界、知識的邊界、思想的邊界以及社會公眾心理接受的邊界等等。

  有了邊界意識,公民合法使用網絡的權利才能得到更好保障。你就會知道,可以在網上閱讀信息的同時發布信息,但不能發布虛假信息誤導社會﹔可以通過網絡表達自己的意願,可以評議他人是非,但不能惡意攻擊,搞網絡暴力﹔可以關心國家大事,包括國防和軍隊建設,但不能把好奇心發展到刺探軍事機密,繼而在網上發布,諸如此類。

  網絡有邊界的意義還不僅局限於此。今天的國家安全利益或者說國防安全概念正在改變,國家安全疆界大大拓展,虛擬世界的較量毫不遜色於現實世界,用沒有硝煙的戰場來形容網絡世界頗為貼切。這一點通過美國的“棱鏡門”事件已經顯露無遺。這就有一個如何避免因自己的網絡行為“越界”而導致國家安全利益受到侵害的問題出現。當然,更具有普遍和指向意義的是,因為國防力量不僅包括硬實力,還包含了軟實力。那麼,泄露國家和軍事機密要承擔法律責任,而網絡謠言導致國家和軍隊形象與利益受損也需承擔相應責任,有時還不僅僅是道義責任。

  這其中還有一個區隔必須厘清,人民群眾作為國家的主人,擁有表達權和監督權,問題是我們在使用這種權力的過程中有一個善意和惡意的差異,善意的提醒和批評有利於國家和軍隊的建設,有利於軍隊強身健體,但如果是惡意的以丑化軍隊形象為目的,甚至不惜制造謠言,這就將嚴重觸及網絡邊界,像“秦火火”之流一樣“惹火燒身”。

  每個網民,尤其是那些粉絲動輒百萬千萬的“網絡大V”們,更應有一個清晰且清醒的網絡邊界意識,隻有這樣,網絡才會走向健康,更具活力,我們每個人才會從中獲益。總之,網絡世界發展到今天,已然是浩瀚無形、包羅萬象,每個人都應對自己的網上言行守規負責,不可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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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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