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中秋節漸近,一款名為“中秋賞月險”的保險產品近日在網上開售。若由於天氣原因在中秋節當晚看不到月亮,被保險人可獲一定數額的理賠,還能獲得中秋節當天的人身保險。“賞月險”一推出,引起廣泛熱議。
創新太過另類
新出爐的“賞月險”的確令人耳目一新。不過,“賞月險”隻對中秋節當夜20點至次日凌晨2點,因陰雨天造成不能看到月亮的購買者作出賠償,霧、霾等天氣原因則不列入賠償范圍。這種保險產品,雖說仍遵循市場買賣雙方的自願原則,但總體上更像是博人眼球的市場炒作。
不管怎麼說,“中秋賞月險”一經推出,就吸引了消費者以及媒體的關注,成功制造出“眼球效應”,這或許就是相關企業想要達到的效果。不過,筆者還是有些擔心,如果這種另類保險產品今后大量出現,將導致傳統節日沾上過於濃重的商業色彩。設想,如果有那麼一天,在大家在中秋佳節來臨前,都惦記著買保險“賭一把”,希望中秋之夜月亮不要出現,那麼我們的傳統節日是否會有些變了味道?
(周艷萍 山東張店 職員)
涉嫌違反行規
單從相關保險法律條文來講,筆者認為“賞月險”涉嫌違反行業規定。保險行業有“可保利益”原則,即投保人不能隨便以他人的財物或人、物作為保險標的物進行投保,也不應該通過保險形式獲得無損失的利益或超過損失的利益,這就是說保險受益人無損失則不應該得到賠償。
從目前各國保險法立法情況來看,都明確規定可保利益原則,這有效保障了保險的補償機制,是為了防范道德風險、限制賠償程度、避免賭博行為。保險公司開賣“賞月險”,不論以什麼樣的方式開展營銷創新活動,隻不過是種營銷手段。前提條件是要遵循行業內的法律、法規,切莫以賣保險的名堂來“坐庄開賭”。
(錢 進 江蘇泗洪 公務員)
有利行業發展
“賞月險”的出現,表明保險公司正借助互聯網這一新的銷售渠道,使保險產品更加大眾化。這款產品貼近生活,擺脫了保險產品過去總與生老病死、財產安危等相關聯的刻板印象,讓人們開始覺得保險原來可以如此新潮。可以預見,此類產品今后還會變換別樣的形式,越來越多地出現。無論是促進保險業創新發展,還是滿足百姓的需要,這都是一件好事。
要知道,保險公司之所以敢做這款產品,是在掌握國內多個城市近20多年的氣象數據,採用提前概率的方法建立起風險模型,已經分析了可能的天氣情況。這也有利於人們更多地了解保險產品,甚至可以為了有趣去嘗試購買保險。事實上,與“賞月險”同時上線的並受到關注的還有單身險和愛情保鮮險等“趣味險種”,就是一個明証。筆者認為,此類險種之所以能引起關注,關鍵是有互聯網銷售渠道,這種模式用最低成本、最大范圍地進行了產品推廣營銷和最終銷售。放在過去的銀行渠道或電話渠道,如此銷售保險產品是不可想象的。
(記者 張 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