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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涵: 減負應寓於教育的整體優化中

2013年08月27日09:28   來源:光明日報

 教育部日前公布《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小學生不留書面形式家庭作業﹔一至三年級不舉行任何形式的統一考試﹔全面取消百分制等引發眾多議論。

 歸納公眾的意見,大致可分為幾條,一是不改革以中考、高考為核心的升學制度,減負難以實際推行,容易遭變相抵制﹔二是考試是檢查學習的重要手段,全盤取消有違教育規律﹔三是減負減出來的空間如何填補充實,沒有妥善的指導和解決,容易滋生更多問題。

 其實,無論是擔憂升學制度以及減負之后的教育狀況,還是惶惶於減負之后留下的空白,都表明公眾對教育尤其是優質科學的教育的期待。為什麼減負方案招致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原因在於,在很多公眾看來,這個所謂的減負方案,很可能是一個單純的“減教育方案”。許多人擔憂,如此減負之后,他們原本十分有限的教育會越來越少。

 問題的症結在於,減負只是推動教育改革、促進素質教育的方法和步驟之一,但落實到操作層面,一些政策制定者常常生硬地拋開教改進程和素質教育的目的,造成制定出來的減負政策多是為了減負而減負,常陷入狹窄、片面的境地,缺乏應有的整體觀念和戰略眼光。

 比如,“確定目標、選擇經驗、組織經驗、評價經驗”是教學過程不可或缺的基本步驟。為了減負而減負的政策,生硬地切掉其中的某個環節,美其名曰是減負,實質上是一種破壞。再如,教育是作為教育者的教師、家長和作為受教育者的學生、孩子協調配合的有機整體。真正的素質教育,應是整體上促進兩者的協調互動,而為了減負而減負的政策,則往往單方面擴大或壓制其中一方的權利,從而導致素質教育不能切實推行。

 就目前而言,我們的教育更需要的是寓減負於教育的整體優化和改進中,就像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陶行知的“做中學”、陳鶴琴的“活教育”,而不是簡單地以行政命令方式推行大砍大削。所以,與其大書特書學生減負,莫不如沉下心來,切實地促進教育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盡管一紙通知減負簡便易行,推行素質教育需要不斷研究、探索,但是二者的成效和價值卻是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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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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