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萬卷書,行萬裡路”,是家喻戶曉的教育古訓。與“讀萬卷書”相比,如今很多家長更願意讓孩子“行萬裡路”,“海外游學熱”也是越來越熱。新華社日前的一組報道,呈現了“海外游學熱”背后的種種亂象。
在一些國家,游學被納入規范化軌道:或有相應部門、協會負責行業管理,或出台相應守則加以引導,對從業企業進行查核和公示,並制定統一的規范化合同文本加以規范。反觀國內游學產業,目前仍處於“三不管”的灰色地帶。2012年4月,教育部、外交部等聯合下發有關通知,強調中小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所屬的對外教育交流機構或者共青團、少先隊與婦聯組織等主辦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海外冬夏令營活動。但哪個部門來監管游學,這則通知並未明確。何況,紅頭文件並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中國學生的海外游學始終處於無監管、無規范的狀態。
一面是監管缺失,一面是高漲的海外游學熱。數據顯示,國際游學從2005年逐漸興起發展至今,每年市場增長率高達40%-50%。據美國媒體報道,今年夏天抵達洛杉磯的中國游學團學生將達15萬人。從這些數據,我們不難感受到海外游學的“熱度”。
事實上,輿論對海外游學的安全性和必要性進行過一些冷思考。一些人跟風盲從,看到別人家的孩子出國游學,不管自己的孩子是否需要,隻要經濟條件允許,絕對不願落下“這一課”。恐怕很少有家長會考慮,脫離了孩子年齡和性格特點的過早游學,到底能不能達到“學”的目的﹔孩子是否真要那麼多的海外游學,到底何為游學、何時游學、游學何為?
家長們盲從心理的存在,更說明了明確游學產業監管主體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正如一些專家所言,教育、旅游等部門應根據我國國情,借鑒美、歐、日及港台地區的經驗,盡快出台法規,制定科學的准入門檻、資質規范、合同文本以及懲戒等制度,將游學活動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明確監管主體,落實安全問責機制。
此外,參與游學的消費者,多是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從這個角度看,對海外游學監管的規范,也體現著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力度。無論是基於何種原因、何種心理,中國的海外游學熱潮正在與國際接軌,政府部門的監管怎能脫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