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中關於左派與右派的說法,源於18世紀末的法國大革命。 1789年7月17日,法國巴士底獄被攻陷,第三等級的代表掌握了政權。在1791年召開的立憲會議上,擁護革命的議員佔據了議會左邊的席位,反對的議員佔據了右邊的席位。由此而形成了左派與右派之劃分,也形成了左與右的政治話語傳統。通常來說,主張革命、進步或激進的被稱為左派,主張倒退、保守的為右派。直至今天,人們大致以此來劃分政治派別。
不過,當代社會政治思潮譜系中,左與右的內涵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其政治傾向會隨著時代狀況的變化而有所變動。只是其基本訴求仍然相對固定,主要圍繞有關自由、平等及其相互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而展開。
圍繞自由派觀點的左右劃分
自近代以來,西歐的主要政治思想是自由主義,在現代西方政治社會思想的譜系中,自由派的基本觀點在相當程度上成為衡量其他思想的一個立足點。早在近代時期,洛克即反復強調自由派的主要理論設定,即生命、自由和財產權三者密不可分,而保護個人財產是保障個人自由的重要條件。
羅爾斯的論述中,自由主義有若干基本原則。一,自決原則:個人的生活隻有在自由選擇的意義上才是有價值的;二,最大限度的平等自由:國家應當保障每個人與他人的同等自由相容的最大的個人自由;三,多元主義:由於個人確實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們有可能作出不同的選擇;四,中立性:國家應當在各種生活方式與善的觀念間保持中立;五,善的原則:應當公平分配資源,以使所有人都有追求其自身善的觀念的公平機會;六,正當對善的優先性:正義(正當)原則約束個人對其自身善的觀念的追求。
但自由主義不是整齊劃一的思想派別,其內部大致分為右翼與左翼,保守與激進,以及處於兩者之間的、勢力相當大的中間派。保守派一般強調自由而把(結果)平等置於從屬的地位,他們更看重公民從事生產、創造、擁有財產和言論及信仰的自由權,而不要求政治參與和經濟結果的平等。他們在政治上大多主張小政府大社會,是傾向精英政治的共和主義者和程序正義論者。激進派則把平等放在首位,認為公民政治權利和某些經濟結果上的平等是規范性政治哲學的根本訴求,當然他們從不否認自由的重要性,只是認為自由不是絕對優先的,在平等與自由的關系中,平等優先於自由,在程序正義之外還要兼顧部分實質正義。法國的盧梭、美國的杰弗遜、杜威大概可歸入這一派,社群主義者大致可以算作這一派中的特例。
而更多主流的自由主義者則是介於保守派與激進派兩者之間。上述尺度下,羅爾斯和德沃金屬於中間偏左的自由主義者,哈耶克和諾齊克顯然屬於右翼的保守派。他們都沒有違背自由主義的基本原則,如個人主義、個人權利至上、公民自由、共和主義、民主和正當對善的優先性,等等,這些都是自由主義者內部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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