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不均現狀亟須改變
深圳特區報:目前收入分配改革面臨哪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王蘇生:我認為有兩個主要方面的問題需要得到重視。
其一,居民收入和勞動報酬佔國民收入比重呈下降趨勢。
目前國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和勞動報酬佔GDP或國民收入的比重持續下降,是導致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的一個基本原因。據國家統計局“資金流量表”的數據,2007年居民可支配收入佔GDP的比重為58.6%,與1992年和2000年相比分別下降了10%和5%。2007年勞動者報酬佔GDP的比重為48.6%,分別比1992年和2000年下降了6%和2%。換用城鄉住戶調查數據進行計算,同樣能發現勞動報酬比重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呈持續下降趨勢,而且下降更明顯,從1980年佔GDP的41%下降到2008年的30%。
其二,收入分配越來越向資源性和壟斷性行業傾斜。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1年全國職工平均工資顯示,非私營單位金融業的平均工資比私營單位的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超出8倍。而在行業內部,普通職工和企業高管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斷擴大。而人社部10月公布的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也顯示,“十一五”期間,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由2005年的29.1萬元增加到2010年的66.8萬元,平均每年遞增18.1%。部分行業企業高管年薪已逾千萬。報告顯示,部分行業工資過高導致拉大收入差距。
這些行業收入水平之所以遠遠高於其他行業,一個原因是缺乏有效的資源稅體系,使資源性行業侵佔了正常經營收益以外的資源收益。原因之二是缺乏合理的壟斷利潤調節稅和國有企業分紅制度。原因之三是一些壟斷性行業進入門檻過高,對民營企業限制較多,缺乏有效競爭。原因之四是對天然壟斷性行業缺乏有效的監管和社會監督,分配制度不健全。
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
深圳特區報:您認為深圳推進收入分配改革應從何處著手?
王蘇生:首先,要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縮小收入差距是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則更為緊迫,也更具有可行性。深圳可通過發布行業勞動定額標准指導小企業通過勞資平等協商,合理確定企業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保障員工工資權益﹔繼續合理提高最低工資標准,使之逐步達到當地社會平均工資,即全部工薪勞動者平均工資的40%,以促進低端崗位員工工資的提升。
其次,要規范“灰色收入”。收入分配改革,群眾最希望改什麼?人民網一項調查顯示,“公務員津貼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超出“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工資正常增長和最低工資標准”位居首位。我們應加大規范力度,清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工資外收入、非貨幣性福利等。
對“灰色收入”監管不健全還容易產生錢權交易,權力相關者可以通過幕后交易、獲取內部信息、操控市場等行為,在土地和房地產市場、資本市場、金融市場以及其他相關領域聚斂財富,獲得巨額收益。而解決這方面的問題,除了下決心懲治腐敗,必須推進財稅體制和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制度,提高政府透明度,加強社會公眾對政府的監督。(■深圳特區報記者 任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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