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理論>>理論期刊>>《人民論壇》>>每期精選

專家:執政地位更需常態黨員退出機制

宋玉波  賈永健

2013年05月21日08:10    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執政地位更需常態退出機制

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地位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黨相比存在很大差異,因而對黨員質量也有更高和更特殊的要求。相應地,中共黨員退出機制也應更嚴格。

一是惟一執政的政治地位,要求克服入黨動機的功利性。中國共產黨是國家各項事業的領導核心,掌握著各種政治資源甚至社會經濟文化資源,因而加入中共存在一定的獲利性,比如擔任國家公職的機會和利益。因此在邏輯上,某些黨員的入黨動機存在投機牟利的可能。這與中國共產黨的性質格格不入,是長期執政的中共在黨員管理中必須加以警惕和克服的消極現象。

二是馬克思主義政黨性質,要求黨員的純潔性。一是信仰的純潔性,忠誠信仰馬克思主義並堅持共產主義理想;二是利益的純潔性,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除了法律和政策規范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三是作為工人階級、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要求黨員的先進性。思想先進性表現在以馬克思主義科學理論為行動指南,道德先進性表現為帶頭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道德和價值體系,行動先進性表現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范作用。

西方政黨不具備中共上述政治地位和政黨性質,因而對黨員質量要求相對較低。但二者存在著相同的時代特點——現代性,即都是現代政黨,因此要求充分具備開放、包容和自信等現代政黨氣質。“衡量一個政黨是否具有現代性,首先就要考察其是否具有開放性。”開放性主要體現在能以包容和自信的寬宏精神賦予並接受公民入黨的自由和完全的退黨自由。這也是建立、發展和完善黨員主動退出機制的基本根據之一。

常態黨員退出機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一,自願退出與被動退出並行的原則。現代政黨應當具有開放包容氣質和海納百川胸懷,應賦予其成員完全的主動退出自由。中共黨章雖然規定“黨員有退黨的自由”,但在現實中,“自由”退黨和被動退黨一樣,都會面臨嚴重的不利后果——某些正當權益,甚至憲法規定的某些公民權利往往難有保障。黨員自願退黨不應該是政治污點,其公民權利不應受到任何損害。即使對於那些被勸退、除名甚至開除者,隻要沒有違犯國法,其正當權利也不應該受到損害。隻有善待退黨者,黨的退出機制才會正常運行,才會有效發揮作用。

第二,普通黨員和干部黨員區別對待的原則。中共惟一執政黨的政治地位、性質與宗旨,要求對不合格黨員要堅決清退,以保持黨的純潔性、先進性,維護黨的廉潔形象,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在8000多萬黨員中絕大多數是普通黨員,位高權重的是極少數,有一官半職的也不太多。但是,這相對少數中不純潔、不清廉、不合格的佔比卻相當大,對黨的形象和執政能力的負面影響也很大。因此,對普通黨員中的不合格但並無嚴重過錯者應以勸退為主,必要時可以除名或不予登記;對於那些因理想信念改變而要求退黨者,應該尊重其選擇;對於干部中的不合格黨員或者腐化墮落者,則應採取堅決、嚴厲的組織措施。

第三,遵循正當程序規則。由於中國的特殊黨情、國情,黨員身份與政治前途難分難舍,因此,處置不合格黨員必須慎重嚴肅,必須將程序正義作為黨員退出機制之魂。當前相關文件規定的黨員退出機制的主要理念是民主原則,民主評議是認定並處置不合格黨員的主要形式,但是過度依賴民主原則會有“產生多數人暴政”的風險。所以,黨員退出機制必須引入正當程序規則,使之與民主原則相得益彰,隻有保証程序正義,才能實現實體正義。

(作者分別為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導;西南政法大學2011級博士研究生)

上一頁
(責編:萬鵬、朱書緣)
相關專題
· 《人民論壇》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微平台”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