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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落實“國五條”細則被指不“實在”
專家表示,應警惕政策效應減弱后的報復性反彈風險
2013年05月03日08:14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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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政策,應盡快推出長效機制

對於房地產后期政策,接受採訪的業內人士均表示,應盡快推出長效機制,落實持有環節稅費征收。

社科院此前發布的《房地產藍皮書》指出,中國房地產稅費結構極不合理,而這種“開發、流轉重,保有輕”的稅費結構抑制了交易環節而助長多套房的持有現象。

數據顯示,2011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佔地方收入的5.7%,而僅土地增值稅和營業稅(按商品房銷售額估算)兩個開發、流轉環節的稅種就佔地方稅收收入的12.1%。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副研究員李恩平認為,“開發、流轉重,保有輕”的稅制模式,一方面增加房地產交易成本,抑制相對一部分二手住房的交易。另一方面助長了持有多套房產坐收增值收益的投機投資行為,不利於閑置土地資源與房產資源的有效利用。

對於已試點房產稅的上海、重慶,上海社科院房地產研究院中心教授顧建發指出,從上海和重慶兩地實施“房產稅”兩年的經驗來看,對抑制房價上漲作用有限,建議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和提高“房產稅”稅率雙管齊下。“盡早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對完善房地產市場發展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

此外,李恩平還建議,應建立面向城市層面甚至項目層面的房地產風險評估平台,避免“鬼城”的出現。而對於官員的G D P政績考核,應剔除房地產和建筑業的G D P貢獻。

在土地供給方面,因地制宜制定土地供給計劃,一線城市、熱點城市、區域中心城市及其他房價上漲速度過快的城市應該增加新增土地供給,盤活存量土地利用,促進房地產開發進程,在庫存高、房價泡沫明顯的三四線城市,應該科學規劃土地供應,既要防止以盲目發展房地產拉動經濟增長的沖動,又要保持市場供求的基本平衡和穩定。(記者 梁倩)

(責編:萬鵬、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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