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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
國發〔2013〕14號
2013年03月22日08:14   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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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設置方案,現將國務院機構設置通知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監察部與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機構列入國務院序列,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環境保護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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