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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說明(全文)

——2013年3月10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 馬  凱

2013年03月11日08:2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四、關於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

政府職能轉變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這次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要按照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的要求,適應加強市場監管、提供基本社會保障的需要,推進職能轉移,著力解決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問題,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推進職能下放,著力解決國務院部門管得過多過細問題,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推進職能整合,著力解決職責交叉、推諉扯皮問題,提高行政效能﹔推進職能加強,著力解決國務院部門抓大事管宏觀不夠問題,改善和加強宏觀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機制。通過推動職能轉變,加快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國務院機構職能體系,真正做到該管的管住管好,不該管的不管不干預,切實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水平。

《方案》針對國務院機構職能存在的突出問題,從六個方面提出措施,明確了職能轉變的方向、原則和重點。

(一)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該由市場發揮作用的應交給市場,上項目、做投資要更多由企業自主決策。目前,市場准入和就業門檻較高,企業和個人辦事難、成本高的問題比較突出。為從體制機制上最大限度地給各類市場主體鬆綁,激發企業和個人創業的積極性,《方案》提出:一是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准、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准、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復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二是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三是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四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五是逐步改革工商登記制度,將“先証后照”改為“先照后証”,並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改革后,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加強對市場主體、市場活動監督管理,切實做到“寬進嚴管”。為嚴格控制新設行政審批項目,防止邊減邊增,今后一般不新設許可,因特殊需要確需新設的,必須嚴格遵守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加強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審查論証,同時抓緊規范非許可審批項目的設定和實施。

(二)更好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黨的十八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要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讓人民群眾依法通過社會組織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參與社會事務管理,有利於更好地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目前,我國社會組織既培育發展不足,又規范管理不夠。主要是,成立社會組織的門檻過高,社會組織未經登記開展活動較為普遍,一些社會組織行政化傾向明顯,現行管理制度不適應社會組織規范發展需要。為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有關規定,《方案》提出,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一是逐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引入競爭機制,探索一業多會,以改變行業協會商會行政化傾向,增強其自主性和活力。二是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這些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民政部門要依法加強登記審查和監督管理,切實履行責任。考慮到政治法律類、宗教類等社會組織以及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代表機構的情況比較復雜,成立這些社會組織,在申請登記前,仍需要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三是堅持一手抓積極引導發展、一手抓嚴格依法管理,建立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健全管理制度,推動社會組織完善內部治理結構,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三)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我國地域遼闊,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國務院部門管得過多過細,既管不了管不好,又不利於地方因地制宜主動開展工作。為更好發揮地方政府貼近基層、就近管理的優勢,《方案》提出:一是下放投資審批事項,對已列入國家有關規劃需要審批的項目,除特定情況和需要總量控制的外,在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減少審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審批﹔對國家扶持地方的一些項目,國務院部門隻確定投資方向、原則和標准,具體由地方政府安排。地方政府也要按照這一精神,大幅度減少投資項目審批,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二是下放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凡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或由地方實施更方便有效的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一律下放地方。三是減少專項轉移支付,大幅度減少、合並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將適合地方管理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審批和資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為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職能提供財力保障。改革后,地方政府要增強大局意識,更好地肩負起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宏觀政策的責任,國務院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下放過程中,要避免發生一放就亂、一亂就收的問題。同時,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當發生嚴重影響國民經濟正常運行的緊急情況時,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主管部門可以採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應急措施。

(四)優化職能配置。目前,國務院部門職責分工不盡合理,存在不少職責交叉、分散問題,有的長期得不到解決,嚴重影響行政效率和政府權威。為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實現資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國務院不同部門相同或相似的職責,《方案》提出三個方面的整合重點:一是按照同一件事由一個部門負責的原則,整合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土地登記的職責,整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職責等,分別由一個部門承擔。二是整合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檢驗、檢測、認証機構,解決這些機構過於分散、活力不強的問題。三是整合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平台,推動資源共享、提高效能。對其他職責交叉、分散問題,也要按照上述原則整合解決。

(五)改善和加強宏觀管理。目前,國務院部門忙於事務性工作多,宏觀管理職能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據此,《方案》提出:一是強化發展規劃制訂、經濟發展趨勢研判、制度機制設計、全局性事項統籌管理、體制改革統籌協調等職能。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強化宏觀調控措施的權威性和有效性,維護法制統一、政令暢通。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維護全國市場的統一開放、公平誠信、競爭有序。二是加強社會管理能力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方式。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群眾健身、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三是國務院各部門必須加強自身改革,大力推進本系統改革。對已明確的改革職責必須堅決履行,對已確定的改革任務必須堅決完成,對已出台的改革措施必須堅決落實。至於完善體制改革協調機制問題,由於涉及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等方方面面,下一步,需要進一步聽取各方面意見后統籌考慮。

(六)加強制度建設和依法行政。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需要把治國理念轉化為制度體制機制,加強事關長遠的制度機制整體設計,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據此,《方案》提出:一是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以更好地落實物權法規定,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有效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建立以公民身份証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制度,從制度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並為預防和懲治腐敗夯實基礎。二是加強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提高制度質量。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建立決策后評估和糾錯制度。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確保法律、行政法規有效執行。深化政務公開,建立健全各項監督制度,讓人民監督權力。

憲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准則。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國務院和國務院各部門肩負著重要責任。要帶頭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要以政府帶頭守法、嚴格執法,引導、教育、督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經營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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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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