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曙巒
2013年02月20日09:1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其中,“家庭農場”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出現。所謂“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對“家庭農場”來說,其核心要素在於扎根家村、以農業作為主要的經營產業。至於“家庭農場”的經營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種糧,一種是種菜。而無論哪一種,都面臨著很大的風險與壓力。
先說種糧。在我國,種糧一直利潤微薄。“家庭農場”若想通過種糧來賺錢,就不能種植普通水稻、小麥之類的農作物,而必須獨辟蹊徑,去種植利潤較高的糧食,比如有機水稻。畢竟,有機水稻的利潤通常是普通水稻的10倍。但要想種有機水稻,“家庭農場”就面臨著環境、技術、種子等多方面的挑戰,要想克服,殊為不易。
再說種菜。就利潤而言,種菜高於種糧,但種菜的風險也高於種糧,一旦大規模種植的蔬菜找不到銷路,“家庭農場”就將血本無歸。而豐收的蔬菜找不到銷路的情況,多年來在全國各地屢見不鮮。在此境況下,“家庭農場”若想以種菜為主業,就需走“訂單農業”的路子,先和超市或社區簽訂合同,然而再種植蔬菜。然而,與超市或社區簽訂合同,原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多少“家庭農場”能夠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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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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