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原計劃2011年年底要實現40個城市個人住房信息互聯查詢,到2012年6月才初步完成,離很多人期望的能夠自由查詢所有房屋產權人的信息還很遠,主要障礙在於,住房信息屬於個人信息,沒有全國層面的管理、使用信息規范,如何規制查詢權限、確保個人信息安全難以解決,系統很難真正應用。
在廣州“房叔”事件發生后,廣州市房地產檔案館一名泄露“房叔”房產信息的工作人員,被調離原來的工作崗位並給予行政記過處分。盡管廣州官方強調處罰不是針對舉報者和爆料人,而是違規提供房產信息查詢的政府工作人員,但是這一處理決定引起巨大爭議,有網友在微博發出“泄露貪官房產被撤職是制度之痛”的聲音。
這種通過“不正確的手段”公布信息,取得了“相對正義”的結果,在學術界也引起討論,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周漢華認為,現有制度框架下,該處罰並不違法,卻顯示了相關制度的缺失。
與其談論“對或錯的行為”,不如關注“對或錯的制度”。最近,有作為官員的“房叔”涉嫌貪腐被查處,也有作為普通公民的“房嫂”的個人信息被泄露,個人隱私權、名譽權受到傷害,兩件事的背后都是制度之痛: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特別是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缺失﹔一是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的缺失。
這種制度缺失所導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信息管理陷入無法規制的狀態:一方面,涉及政府及官員的信息不公開不透明,難以監督﹔另一方面,公民的個人信息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泄露嚴重。
黃葦町認為,公職人員房產信息公開的關鍵在於決策層有沒有公開的決心,官員既然是公權力的化身,隱私權是相應受限的,當官就要接受群眾的監督,不應該把財產當做“秘密”,財產透明才能獲得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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