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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聚焦:街頭藝人,台灣這樣管理

記者 鄭娜 吳亞明

2012年11月16日08:3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嚴格考核 持証上崗

台灣的街頭藝人之所以受歡迎,原因之一就是考核標准高。在台灣,街頭藝人必須執証上崗。台灣媒體曾報道過,街頭藝人証照比考律師証還難,並非言過其辭。特別是在台北,考試是不打分的,要麼通過要麼不通過。一般考試通過率在20%以下。

現年81歲的李芳騰應該是台北最老的街頭藝人。他學習鋸琴60多年,錄制過唱片,還獲得過台灣的“五燈獎”,可是2009年第一次考試時就沒有通過,后來又考了一次才通過。可見街頭藝人考証之難。一些曾經在PUB駐唱的歌手,參加街頭藝人考試都慘遭滑鐵盧。

“要做街頭藝人,不是隻會唱歌就可以的,還有很多的條件。”台北藝術大學曾介宏教授表示。作為台北市政府文化局街頭藝人的審議委員,他向記者介紹,台北街頭藝人考試每年舉行2次。考試分為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和創意工藝3類。考試場地設在人潮較多的“國父紀念館”回廊。每個人隻有3分鐘表演時間。在3分鐘裡,專業評審一般會有以下幾個指標的考量:

第一看藝術表現力和技巧是否成熟。第二看演出對觀眾和環境的效果如何,不能讓觀眾感到害怕,像吞長槍、拍釘子這種危險表演,一般都不會通過。第三看演出者對自身的包裝、經營和管理。魔術師必須打扮得像個魔術師,畫家不能臟兮兮的,像個流浪漢。第四看演出的完成度,隻會幾首歌、忘歌詞、落拍,這些都是不允許的。

總之一句話,街頭藝人必須是一名專業演出者。“哪怕是身障人士,考試也沒有特殊待遇。比如現在在大陸很火的張玉霞,是台北第一期拿到街頭藝人証照的,當年也經過嚴格的考試,雖然她是盲人,但她的演出是高水准的。”曾介宏說。

據了解,目前台北市共頒發了1000多組街頭藝人証照。這些成員中多半是專業才藝人士,也有很多是專業院校的老師。張博威說,這兩年也發現了許多社會“高階人士”,包括醫師、律師、企業經理人、退休的公務員等,也都呼朋引伴地來參加街頭藝人的考試。此外,也有一些外國女婿、外國媳婦,或是外國的交換學生等。目前整個街頭藝人的結構大概是專業人士80%、退休人士15%、學生3%、外國人1%、其他1%。

管理規范 有章可循

為了推動街頭藝術健康發展,2005年,台北市政府頒布了《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接著又制定了《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實施計劃》,讓街頭藝人從事表演活動有“規矩”可循。

在場地上,台北市文化局目前公布了68個公共空間作為“街頭藝人表演場地”,其中包括捷運站、公園、廣場、商圈徒步區,還有部分景點。與一般公共空間不同,要進入“街頭藝人表演場地”的話,就必須取得街頭藝人証照。“這是為了保持這個場域的水平,也是為了維護城市的門面!”張博威說。

由於在表演場地的項目上面沒有特別限定,街頭藝人採取自由登記申請制。比如捷運淡水站每天早上10點左右在服務窗口安排抽簽,依此決定當天的場地。一般8個場地會有十幾個人抽,有人抽到好一點的,在捷運站的出口,人流最多,有的會比較遠。也有人抽到空簽,那就得等第二天再來,第二天,他會有優選權。

街頭藝人的表演活動除了受特定許可辦法的管理,還必須在“環境噪音管制法”、“交通道路安全管理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之下進行。若違反的話,會被撤銷甚至終止街頭藝人的資格。

比如表演時間,一般是從早上10點至晚上10點,不同的場地另有規定,必須遵守其規定。此外,街頭藝人還必須維護場地的整潔,展演完畢后要立刻將場地回復原狀並清運所產生之垃圾。如果造成對場地的損壞,必須負責修復並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在收費上,除街頭畫家可自訂標准、公開收費外,其他表演由觀眾自主“打賞”,不准訂立收費標准。

不過,近年由於街頭藝人不斷增多,在管理方面也逐漸出現一些新問題。比如“搶地盤”現象,某些區域發生街頭藝人與管理人員勾結的事情,長期佔據某些表演地點。還有一些黃金地段的表演場地,看不到真正優秀杰出的街頭藝人,而是被一些表演略差的街頭藝人盤踞。這些都對未來的管理提出了新挑戰。

柔化城市  補給心靈

街頭藝術的發展不僅需要好的表演者和管理者,也要有好的觀眾。

台北市在推動街頭藝術的初期,大部分精力都花在市民教育上。如何與街頭表演形成默契?所謂的默契,指的是看表演要付費的觀念。

“這確實需要一段時間的培養。特別是讓下一代養成藝術消費的習慣,讓他們知道藝術是消費的一部分,長大后賺錢不要隻用來買房買車,還應該去買音樂會的票。”曾介宏說。

事實証明,經過幾年的街頭教育,人們已經從最開始的不願意逗留,到停下腳步,再到饒有趣味地享受其中,並願意大方地“打賞”,從而形成了風氣。

街頭藝人與市民正在達成一種和諧。在都會繁忙的工作節奏中,大家在辛苦之余,偶爾歇腳在街頭藝人的表演場地,放鬆一下緊張的心情與疲憊的身心。張博威認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街頭藝人已經具備社會“精神治療師”、“心靈補給站”的角色。

這也正是官方所希望達到的效果之一。“我們不是簡單地把街頭藝人當作城市的文化形象來打造,而是希望讓人們從中感受到,文化和藝術就在生活裡。讓人們有更豐富的城市體驗。”台北市文化局局長劉維公表示。

對於街頭藝人對城市的貢獻,台灣的文化學者一向不吝肯定之詞。“台灣曾經長期處於戒嚴狀態,城市綜合感覺冷硬,水泥森林的建筑缺乏人性。在人們腦海裡,台北的街道大多是政治圖騰,沒有人文想象。是街頭藝人把街道還給市民和觀光客,變成一座樂園。”曾介宏說。在他看來,街頭藝人對台北最大的貢獻就是幫這座城市“針灸”,把過去那些硬邦邦的節點軟化。

不僅如此,街頭藝術還為城市撬動了百億商機,已然形成一個文化產業鏈。張博威就對記者舉例說明,以前賣音響器材的廠商,一年隻能賣出幾十套,但因為街頭藝人盛行,如今一年可以賣出上千套。還有其他表演項目的耗材,如魔術道具、繪畫和手工藝的耗材等,都是數十倍到數百倍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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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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