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鸿
2026年01月16日08:53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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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南方国家群体性崛起,国际力量格局正经历深刻调整,改革现有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加均衡包容方向发展的呼声愈发强烈。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切实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是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弥合发展鸿沟、实现共同繁荣的关键路径,将为充满挑战的全球局势注入稳定性和建设性力量。
发展中国家权益是全球治理改革的应有之义。推动全球治理改革,根本目的在于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公正”在于坚持各国主权平等;“合理”在于追求权责动态平衡。改革正源于现行体系中存在的不公正、不合理之处,其核心关键之一,便在于切实扭转发展中国家权益长期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局面。
全球治理应是各国共同的事业,而非少数国家的特权。长期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严重不足,这与发展中国家的群体数量与越来越重要的国际作用明显不相称。发展中国家群体规模庞大,其数量约占联合国会员国总数的三分之二,拥有全球80%以上的人口和70%以上的陆地面积,据联合国贸发会最新数据,其经济产出和商品贸易也已超出全球的40%,并吸引近60%的外国直接投资,是世界经济增长引擎。其代表的多元文明与独特发展实践,是全球治理不可或缺的智慧源泉。因此,承认并巩固其在全球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是全球治理体系保持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基石。
切实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是重塑全球治理体系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必然选择。一个无法反映大多数成员国合理关切与利益的治理体系,其规则势必难以获得普遍认同,运行也不会顺畅。当前,全球面临的传统与非传统挑战交织叠加,而部分发达国家参与全球治理的意愿有所减弱,这导致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与协调性面临压力,国际合作呈现碎片化。纠正历史不公、保障发展中国家合法权益,是为面临挑战的全球治理体系注入持久动力的关键所在。因为,只有充分调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性,才能最大限度提升全球治理体系的合法性,也才能更有效地应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
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核心在于保障其公平享有发展权利。这是对历史不公的积极纠正,也是对公平正义的合理追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自主的发展道路选择权。发展中国家有权根据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国情,独立探索并实践符合自身需要的发展模式,反对外部势力的单方面干预与发展模式的强制性移植。其二,平等的规则制定参与权。发展中国家应在国际经贸、数字治理、气候变化、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的全球规则谈判与制度设计中,享有平等参与权和实质决策影响力,从而根本改变其在既有治理体系中长期处于边缘化、依附性地位的结构性困境,实现从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向主动制定者与共建者的转变。其三,公平的发展资源获取权。应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经济架构,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中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收益分配,并能在融资渠道、技术转移与发展空间等方面享有公平机会。其四,公正的全球责任共担权。在全球性议题尤其是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领域,必须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与实际能力,尊重其正当的发展需求与过渡空间。
全球治理体系失衡对发展中国家权益的现实损害。当前的全球治理体系主要由少数发达大国主导建立,反映和维护发达国家的利益,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二战后独立,在现有的全球治理体系中缺乏代表性、话语权和影响力,往往成为被忽视甚至被牺牲的对象。
在规则制定层面,不公正的机制安排剥夺了发展中国家的制度性权力。少数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实力优势,长期主导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如在国际贸易领域,各类非关税壁垒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往往以中性的规则形式存在,却在实际执行中构成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的结构性限制,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对待。在国际金融体系,美元霸权及其引发的货币政策外溢效应,使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跨境资本大进大出的冲击,汇率与金融市场稳定性堪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的份额与投票权结构改革长期滞后,未能及时反映世界经济力量对比的变化。据称,发达国家在IMF的投票权占比是发展中国家的9倍,且美国对任何重大改革还实际上拥有否决权。
在资源分配层面,固化的发展格局挤压了发展中国家的上升空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长期呈现“中心——外围”特征,发达国家长期占据高附加值的设计、研发、营销环节,而许多发展中国家被锁定在低附加值的原料供应与加工制造环节。发达国家对关键核心技术的垄断与出口管制,进一步扩大技术鸿沟,制约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升级。而且,不合理的国际发展筹资体系令一些发展中国家陷入“借新还旧”的恶性循环,发展资源被严重挤占。国际资源的分配不公无处不在。新冠疫情期间,七国集团从IMF获得约2800亿美元的资金,而一些最不发达国家获得的资助总计却只有约80亿美元,前者总人口约7.7亿,后者合计约11亿。
在责任分担层面,霸道的推责转嫁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部分发达国家未能充分履行其历史责任和援助承诺,反而以所谓环境或劳工标准为名逃避责任,实际上是在打造“绿色壁垒”,实施贸易保护。在气候变化领域,一些发达国家淡化和抛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试图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减排压力和成本,严重侵蚀发展中国家来之不易的发展空间。近来,西方个别国家极力否认气候变化给全球特别是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带来的负面影响,图谋甩锅卸责,使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努力遭遇挫折。以上这些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不仅无助于全球问题的解决,还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生存发展困境。
以改革实践筑牢发展中国家权益保障屏障。推动全球治理改革势在必行,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是重中之重。国际社会需要以坚定的决心和切实的行动推进改革,切实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强化多边主义根基。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确保各国主权平等。全力支持联合国改革,维护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的核心平台作用。同时,推动二十国集团(G20)真正成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强化其议程设置与政策协调功能;加快推进IMF、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治理结构改革,早日实现发展中国家份额与投票权的实质性提升。支持世界贸易组织(WTO)进行必要改革,恢复其争端解决机制正常运转,确保多边贸易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
完善权益保障规则。在国际经贸领域,坚决反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泛安全化,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制定更加普惠包容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在金融领域,完善全球金融安全网,增强发展中国家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气候变化领域,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作为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法律遵循和主渠道地位,敦促发达国家切实履行义务,兑现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
深化发展中国家协作。发展中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团结,通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77国集团和中国”、“中国——联合国全球南南发展支持机制”等多边平台协调配合。通过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合作倡议,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合作与人文交流,积极拓展在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科技创新等新兴领域务实合作,共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利益交融,实现共同发展,日益壮大为全球格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切实维护自身的发展权益。
(作者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政治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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