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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个意识”看民主集中制

商爽 吴兴智

2025年03月03日08:45    来源:学习时报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针对当时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政治建设需要,就如何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强化“六个意识”的系统要求并作出相应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新时代如何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

2002年11月就任浙江省委书记后,习近平同志多次明确提出以民主集中制加强省委班子自身建设和推进工作,防止和克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和各行其是。2003年11月,针对当时换届后一大批领导干部刚刚走上党政“一把手”岗位,他提议举办“市县党政‘一把手’民主集中制专题研讨班”,在为研讨班授课时正式提出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强化的“六个意识”,并进行了系统阐释、提出明确要求。

在把方向抓大事上强化政治意识。政治意识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根本前提。要始终坚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谋划事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判断形势、观察和处理问题,始终把全局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局利益为最高价值追求,以世界眼光去认识政治形势、把握经济走势、了解文化态势。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恪尽职守、尽心竭力,讲奉献、有作为。

在讨论问题拍板决策上强化民主意识。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制度上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民主意识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精髓要旨。要掌握科学的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既善于“集思广益”,又敢于“一锤定音”,确保党委班子意志上的统一和行动上的一致,才能有效凝心聚力、科学决策、群策群力,齐奏一曲悦耳动听的交响乐。凡属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去办,使领导集体的决策尽可能反映客观实际,符合人民利益。

在班子团结问题上强化合作共事意识。合作共事意识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关键环节。能不能搞好团结,是衡量领导干部素质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凝聚力、出新的生产力,对于领导班子来说,既坚持分工负责,又互相支持配合,才能形成“一个拳头”的合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在合作中加深了解,在共事中增进团结,在互相支持和配合中形成合力,巩固和发展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局面。

在处理书记和市(县)长关系上强化党性意识。党性意识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核心要求。在我们这个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委和政府都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织和领导机构,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很大程度上是党委和政府的人格化代表,必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作为市(县)长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主动按照党委的决策和书记的意图开展政府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强化责任意识。选人用人是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实际而重要的检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要擦亮自己的“一双眼睛”,用好集体的“多双眼睛”,以对党、对人民、对干部本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多视角、多侧面、多层次地识别一个人,尽量避免“失真”现象的产生,切实把好关、选准人。最根本的是用制度选人、让群众选人,落实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努力营造选贤任能的良好氛围。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强化廉政意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反腐倡廉必须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特别要从党政“一把手”做起。强化廉政意识,一方面要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慎独”自律,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指导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风气。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切实管好自己,又落实领导责任,树立一个干净干事的整体形象。

(二)

“六个意识”紧密结合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直面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挑战,具有鲜明的实践属性、整体逻辑和制度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具有鲜明的实践属性。党政关系既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大实践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模仿苏联体制的党“包办一切”的领导体制面临诸多问题挑战。为理顺党政关系,党中央进行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但在实践中部分地方也出现对坚持党的领导认识模糊、行动乏力问题。“六个意识”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回答了如何看待和处理实践中的问题偏差,深刻揭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在契合性和高度一致性,清晰阐明了党政“一把手”之间的关系,以及党的领导和地方重大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具有很强的实践针对性。

坚持系统观念,蕴含清晰的整体逻辑。“六个意识”是一个相互联系、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具有鲜明的整体性特质。从生成逻辑看,政治意识和党性意识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遵循和发展动力,揭示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属性;民主意识和合作共事意识是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生动直观阐释了民主集中制的实践形态;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是对如何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出的明确要求。从实践逻辑看,“六个意识”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从思想、政治、行动多个维度指明了如何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实现全局性、前瞻性分析和解决问题,有机统一于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之中。

坚持常态长效,构建完善的制度保障。“六个意识”不仅仅停留在思想认识层面,在习近平同志推动下浙江进行了一系列的相应制度建设,推动“六个意识”融入党的制度建设中,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完善“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领导结构,2004年1月开始,建立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汇报制度,充分完善了省委在全省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成立省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从体制上保障了省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完善省委对全局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主持修订《中共浙江省委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这些配套的制度建设,从体制机制上确保了民主集中制在浙江的落实落地。

(三)

“六个意识”为新征程上如何强化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能力和制度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心怀“国之大者”,做到“两个维护”,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质要求。面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挑战,贯彻民主集中制首要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维护好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心怀“国之大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体党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基础上,凝聚形成强大的政治合力。

不断提高领导方法和实践能力,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抓手。面对新时代新征程上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过程中,要通过科学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善于把“多种声音”协调为“一首乐曲”,持续放大集体智慧的实践效能。不断夯实民主集中制的群众基础,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统一性,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领导集体的决策尽可能反映客观实际、符合人民利益。

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建设,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效保障。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制度体系,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一方面,要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制度,拓宽党员广泛参与党内治理渠道方式,完善民主选举程序,改进集体决策机制,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等;另一方面,要完善发展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特别是落实好“两个维护”的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治理优势。

(责编:代晓灵、梁秋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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