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松
2025年02月21日08:29 来源:学习时报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及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强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
当前,受我国外部环境变化和国内需求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民营企业的发展面临挑战,部分企业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经营遭遇困难。从我国国民经济的韧性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态势来看,这些困难和挑战是局部的、暂时的、能够克服的。近几年,党和国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从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再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系列措施,顶层设计、机构设置、具体政策等多管齐下,形成了共促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各地方各部门必须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增强政策一致性,加快政策落地,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是抓好落实的基本要求,也是抓出成效的正确方法。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防止不合理“抽贷”“断贷”等行为。其次,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在政企合作、购买服务等项目中建立健全政府信用和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坚持平等合作、专款专用,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精简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的流程,特别是要落实“新官理旧账”,主动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再次,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向社会公布各项收费标准和依据,提高透明度,加强事中事后社会监督,坚决杜绝“钓鱼执法”“远洋捕捞”等不当行为。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一是用法治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民营企业在面对市场竞争瞬息万变的“不确定性”时,法治规则的“确定性”、法律适用的“平等性”是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信心和底气。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持续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二是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注重综合施策,对企业一视同仁。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组建和抓好工作专班,建立政策台账,完善责任清单,跟踪进度实效,做好评估改进,推进“下沉式”服务,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知心人”“贴心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紧抓不放”的执行力,当好“勤务员”,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政商携手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政策举措“及时雨”,更需要政策措施执行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真抓实干,统筹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商联席交流会,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高涉企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民营企业对政策的认同感、获得感。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迎难而上,更好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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