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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中共司法部党组

2025年02月17日08:59    来源:《求是》2025/04

原标题: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宝贵经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对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作出深刻阐述,为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新征程上,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立足职能更好发挥改革和法治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双轮驱动作用。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和法治、法治和现代化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和法治、法治和现代化等重大问题提出一系列原创性重大论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指引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向前推进,书写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的时代篇章。

深刻理解把握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原则要求。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改革和法治、法治和中国式现代化关系的内在逻辑,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地位,将我们党关于改革和法治、法治和现代化关系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

深刻理解把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的目标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并将其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一重要部署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一脉相承,又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相衔接,彰显了我们党坚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主动。

深刻理解把握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路径措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实化细化了这一重大部署,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实到各领域,明确了从法治层面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的任务要求,着力以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深刻理解把握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的科学方法。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进一步拓展法治作用空间,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鲜经验作了深刻总结,必将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更好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牢牢把握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

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把握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和原则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改革和法治同步并进,开创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特别是在依靠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上,更加需要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号令,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司法行政工作涉及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方方面面,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法规制度,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推进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现破立统一、蹄疾步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只有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革和法治才能赢得人民衷心拥护和支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贯穿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在深化公证体制改革中,针对办证“难繁慢”问题,司法部在2023年紧扣“减”字,部署开展“公证减证便民”行动,有效解决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2024年紧扣“快”字,部署开展“公证提速增效”活动,推出压缩办证期限、拓展“一证一次办”等提速措施;2025年紧扣“好”字,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规范公证执业秩序、优化办证点设置、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努力实现公证服务质量更好、服务更优、群众满意度更高。新征程上,我们将进一步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加快完成社会救助法、医疗保障法等增进民生福祉的立法项目,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制定法律法规、出台政策文件、开展执法办案等工作,都要真诚倾听人民呼声,及时回应人民关切。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国情复杂的大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探索任何改革举措、推进任何法治工作,都必须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守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紧跟时代步伐、突出问题导向,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推进建设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坚定法治自信,系统总结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功经验,用具体事实、准确数据、鲜活案例等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决不能把法治领域改革变成“对标”西方法治体系、“追捧”西方法治实践。

坚持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战略举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重要保障。新时代我们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依靠改革为发展注入动力、为社会增添活力,依靠法治为安全划定红线、为稳定夯实基石,确保了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改革和法治作出战略部署。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锚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不动摇,始终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推进改革和法治,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加快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做好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推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聚焦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切实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领域涉及的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治服务各领域改革和深化法治自身改革贯通起来,立足职能推进重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创新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持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政府立法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授权、清理和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等一系列工作,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要在深入分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需求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立、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落实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良法善治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紧扣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文化强国战略、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开展立法工作,加强国家安全、社会治理、金融监管、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等领域法治保障,研究完善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法律法规制度。在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改革优化立法模式和工作机制,用好“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切实满足实践急需。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抓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责,完善审查制度机制,研究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条例,促进依法办事、依法决策。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决检查到位,同时针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加强监督纠正,抓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切实增强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创新试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多措并举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更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深入排查婚恋家庭、邻里关系、涉众金融、欠资欠薪等领域多发矛盾纠纷,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更好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作为整体来抓,做实做细罪犯教育改造,抓紧抓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努力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强化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收官和“九五”普法规划制定,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法律服务队伍政治引领,着力提高法律服务质效。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需求,进一步做实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统筹推进法学教材、学科建设,在深化协同育人上采取硬实措施,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

一体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促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要立足职能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谋划和督促落实,在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上取得实效。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供给,加快补齐急需领域制度短板,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深入实施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培育工程,加强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好建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探索开展涉外法治人才“订单式”培养使用,精准对接满足涉外实务领域紧缺法治人才需求。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完善域外法律查明机制,提高维护“走出去”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能力。深化法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在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责编:黄瑾、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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