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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吴海红

2025年02月12日08:28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战斗力的最大毒瘤,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开展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并强调“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这是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作出的科学决策,深刻揭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规律。

1.风腐同查同治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科学总结

正风和反腐是有机整体,狠抓作风剑指反腐,严惩腐败必须纠风,只有一体推进,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正风反腐的综合效能。“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的重要论断,正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总结凝练。

预防腐败必须从狠抓党风建设入手。不正之风是一些腐败问题产生的直接诱因,并易导致腐败问题的泛化、扩大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就是着眼于“抓早抓小”,将其作为预防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一方面,作风建设以制定中央八项规定、纠治“四风”作为突破口,向违规吃喝送礼等顽瘴痼疾亮剑,狠刹请托办事、拉帮结派等歪风邪气,坚决纠正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以保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另一方面,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促进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持之以恒加强党性教育,开展七次党内集中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严格监督执纪,防止“四风”问题变成腐败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有机贯通,通过锤炼党性明方向、严明纪律立规矩、纯洁党风正风气,以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反腐败斗争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在严惩腐败问题的同时注重整治作风问题。腐败问题是不正之风持续恶化的极端表现,治理腐败必须同时根治其背后的作风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反腐败斗争与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一方面,在查处腐败案件时,对隐藏其后的作风问题深挖彻查,找出腐败问题发生演变的轨迹。例如,在对落马干部的通报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一起通报,以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跳出个案看地方和部门的干部风气和政治生态,剖析问题根源,找到针对性整改措施,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以健康的政治生态促进优良作风的形成。

2.风腐同查同治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

“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体现了对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交织性、同源性、联动性的深刻把握,为深化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科学指导,也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

风腐相互交织,必须整体把握,斩断纽带。腐败问题往往都是从作风失范开始的。腐败行为是一个从破纪向违法逐步演变的过程,很多干部的腐化堕落轨迹,就是风腐交织、共生蔓延的恶性循环。不正之风是腐败的萌芽、开端,是“小管涌”,不及时治理,任由其发展下去,必然酿成腐败的“大塌方”。反之,腐败问题如若得不到有效惩治,会进一步助长不正之风,甚至滋长新的不正之风。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复杂关系表明,治理不正之风和治理腐败绝不能割裂开来,必须坚持整体思维,把握腐败生成的过程性特点。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其要义就是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斩断风腐衔接的纽带。

风腐同根同源,必须统筹应对,一体治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虽有不同,但根源相同,都是各种因素长期积累、持续发酵的结果。其中,既有惩处力度不够、制度规范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的原因,也受错误思想观念、不良社会风气等因素影响,还有侥幸心理作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不仅多发易发、屡禁不止,且随着正风反腐力度的加大,为了逃避监督,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升级。例如,“四风”问题更趋隐形变异,腐败现象更加呈现隐蔽性、复杂化、专业性特点。这意味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正风反腐没有一招制胜的灵丹妙药,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任何单打一或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治理方式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风腐问题密切交织、潜滋暗长,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辩证思维,统筹推进、一体治理。

风腐彼此联动,必须查治贯通,铲除土壤。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彼此作用、互相渗透。不正之风是诱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比如,请客送礼、请托说情等不良风气具有很强的腐蚀性,会逐步侵蚀党员干部的道德底线与法纪意识,若任其发展,最终会从作风失守演变为权力失控。腐败对不正之风也有逆向催化作用。腐败行为背后的违规吃喝、收礼等行为,若未被及时查处,可能被效仿并逐渐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风气问题。风腐彼此联动,要有效应对这一问题,必须坚持同查同治相贯通,最大限度释放纠树并举、破立并进的综合效能。一方面,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坚持“由风查腐”与“由腐纠风”双向突破,做到凡查“四风”问题必挖腐败案件,凡查腐败案件必看“四风”问题。另一方面,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把个案问题上升到整体去治理,注重剖析风腐一体案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找出体制机制问题以及环境、文化、观念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压缩风腐存活空间,铲除风腐滋生的土壤。

3.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这是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就是要加强正风反腐各方面力量和要素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法,不断提升风腐治理效能。

健全责任机制,压实风腐同查同治政治责任。管党治党,是全党共同责任,必须依靠全党共同努力来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应强化政治责任,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风腐同查同治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中,融入整体工作布局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落实好风腐同查同治,把风腐同查同治嵌入案件查办全过程,并密切关注风腐一体演变的新动向新特征,不断优化风腐同查同治的手段和措施,提升治理效能。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风腐同查同治应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做好日常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

健全协同机制,优化风腐同查同治资源整合。风腐同查同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作,同频共振,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应协作贯通,把风腐同查同治的理念贯穿于信访举报、线索研判、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通报、以案促改等各环节,加强沟通会商、联动合作,共同推进风腐问题一体纠治。建立健全横向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汇聚各方力量,更加有效应对破解“四风”问题和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难题。健全社会协同机制,积极为群众参与搭建平台,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合力,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健全保障机制,提升风腐一体治理效能。风腐同查同治要走向常态化,离不开一系列支撑保障机制,为此,应将加强顶层设计、监督考核以及技术赋能等统筹起来。各级纪委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的意见办法,并对下级纪委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将风腐同查同治纳入党委主体责任考核中,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做好政治生态分析,把正风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机贯通起来。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插上“科技翅膀”。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通过数据集成、数据比对、数据挖掘,让“算力”补充“人力”,及时发现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潜在风险,提升风腐一体治理效能。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新征程上,只有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以风腐同查同治的科学举措和有力行动,坚决清除腐败存量,有力遏制腐败增量,才能不断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一步步实现弊绝风清、海晏河清。

(作者:吴海红,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责编:黄瑾、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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