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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精治共治法治 不断提升首都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2023年05月10日10:33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落实新版城市总规为牵引,以治理“大城市病”为突破口,以确保首都安全稳定为底线,着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精治共治法治一体推进,城市面貌焕然一新。随着首都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方位,以更高的国际城市标准考察,与城市发展新理念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北京城市治理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城市治理方式还需要加快转变,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任重道远。在新的奋斗征程上,要一以贯之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方向走下去,坚持以精治共治法治为抓手,不断提升首都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突出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

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越是超大城市,管理越要精细。新发展阶段,超大城市治理要应对更加突出的城市问题、管理更加复杂的城市要素、协调更加多元的阶层群体。截至2022年底,12345市民服务热线累计受理群众诉求超过1亿件。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管理好城市的一草一木,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聚焦治理难题,在精准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更加突出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为着力点,精准施策,多措并举,不断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生活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完善体制机制,在精心上下功夫,加快建立一整套与精细化治理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通过城市管理目标量化、标准细化、职责明晰化,彻底转变“差不多”“大概齐”的粗放理念,彻底改变“重建设、轻运营”“重管理、轻服务”的管理方式,以首善标准抓好首都城市治理,提高城市服务管理水平。健全管理标准,在精确上下功夫,针对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缺”“散”“低”“弱”的问题,加紧梳理现行标准体系,该调整的调整、该补充的补充、该整合的整合、该修订的修订,切实发挥标准体系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引领支撑作用。

强化科技赋能,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

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为城市治理插上科技的翅膀,是城市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也是超大城市治理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智能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挑战,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动城市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创新。注重数据资源整合,通过上链、入云实现整合,构成一个感知、分析、预警、响应的完整体系,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让信息调度、趋势研判、综合指挥、应急处置等城市治理方式更加精准智能。注重技术支撑作用,加大研发、改进、应用各项新兴技术的力度,加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的融合应用,加快推进城市感知体系基础能力提升,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技术源动力。注重应用场景建设,把北京超大城市整体作为一个超级孵化平台,聚焦交通、市政、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放优质应用场景,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共同推动城市管理由经验型、粗放式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支持多元参与,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水平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意识和要求,建设和管理好首都、形成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最基础、最广泛的一项工作就是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渠道和方式,统筹政府、社会和市民这三大主体,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让城市治理更加科学高效。明晰各方责任,把社会力量用起来,城市治理总体需要依靠政府来调度资源、统筹推动,但要明晰政府在城市治理方面的职责定位,尤其注意不要大包大揽,在一些公共服务领域,市场机制失灵,完全由政府解决又成本过高,要适时引入社会力量,弥补政府、市场失灵的缺陷。搭建协商平台,让参与渠道通起来,尊重市民群众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企业、社会组织、各类社会群体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进一步优化涉及城市治理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的意见和建议的机制化安排。完善基层治理,让市民群众动起来,增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切实增强社区居民的黏性,提升他们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特别是在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等“关键小事”中,要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

加强规范保障,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

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法治是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深化城市治理的根本保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从根本上依靠法治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坚持立法先行,加快完善城市治理各领域基础性制度,围绕城市治理中的机制性、障碍性、瓶颈性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难点问题进行制度层面的破和立,推动制定科学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为首都城市治理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提供更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彰显城市综合治理力度温度,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和领域顽疾治理,加强联合执法,发现一起、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完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清单,推进数字监管、场景监管,推广行政执法免罚慎罚制度,提升城市治理行政执法监管的效能。增强法治意识,持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通过开门立法,让市民群众深度参与城市治理方面法规制定,广泛凝聚共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向社会开放城市治理执法和司法工作,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和曝光,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城市安全和城市秩序。

(俎涛,北京市第6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 )

(责编:刘圆圆、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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