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伟
2022年08月23日08:27 来源:经济日报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解决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历经多年的快速和持续发展,我国民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要坚持在发展中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聚焦社会救助这一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发展是增进民生福祉和兜牢民生底线的根本保障。兜牢民生底线,必须通过经济发展夯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夯实兜牢民生底线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多方面挑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经济发展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同时,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持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高水平兜牢民生底线。
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兜牢民生底线的关键。要看到,社会救助是一项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因此,在夯实物质基础和逐年加大财政投入之外,兜牢民生底线,很重要的就是要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化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作用。
一方面,要重视持续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要在有限资源的条件下,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必须针对不同救助情形和救助需求,提供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精准化救助。中央明确指出,保障改善民生,要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扩大救助范围,及时适应困难群众需求的新变化,积极回应困难群众需求的多样性。要有针对性地设置不同救助方式,针对专门问题,设置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方式。要重点探索和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区分不同救助对象,强化分类救助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家庭和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救助帮扶,建立分类分层的梯度救助体系。
另一方面,要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法治化水平。社会救助作为一项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的基础制度安排,需要以法治方式不断推进。要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法治化水平,严格规范社会救助行为,切实保障受社会救助的权利。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旨在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解决急难问题构建起完整严密的安全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为提高社会救助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指明了方向。2020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在社会救助制度顶层设计上进行系统谋划,对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提高社会救助的法治化水平,更好兜牢民生底线。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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