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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明独特的“文明”意识

曹润青

2022年06月20日08:26    来源:光明日报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自成一格的中华文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也是中国文化创新的宝藏。”“要深入了解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发展史,推动全党全社会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要讲清楚中国是什么样的文明和什么样的国家,讲清楚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

中华文明是人类文明的发展源头之一,同时又是世界历史上唯一实现连续发展的文明体。在应对战争分裂、族群差异、文化冲击等历史重大事件的过程中,中华民族保持了国家的统一、民族的融合、文化的和谐以及传统的延续,形成了统一、连续、和谐的民族共同体和政治文明体,取得了世所罕见的成就。这一伟大事实表明,中华文明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与稳定性。而这种生命力与稳定性的达成,既得益于相对隔绝、自成一统的地缘因素,又与中华文明自身的自洽与成熟密不可分。数千年来,对中华文明始终抱持高度自觉与认同的中华民族,始终坚决维护中华文明的独特性、普遍性与神圣性,体现了自觉而深层的中华文明立场意识。具体来看,中华民族在对文明的理解与实践上的基本立场,主要呈现着这样如下的鲜明特点:

第一,对人文主义的推重。从中华文明的立场来看,文明首先意味着人摆脱神成为天地中自立自主自为的存在,意味着人对自身的自觉。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文明都是宗教性文明,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中华文明最早实现了从“以神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向,奠定了以人为中心的人文立场。夏商时期,中华文明仍保留着崇拜鬼神的原始信仰,现今传世的大量甲骨就是古人占问鬼神的实物材料。面对人神相通导致的严重问题,西周社会产生了人文主义思潮,这一思潮重新对人神关系加以思考,并进一步重建了两者关系,神被放置于人之后,人取代神成为文明的中心。此后,儒家继承西周时期的人文立场,提出“敬鬼神而远之”的观念,明确将文明的边界限定在属人的方内世界,鬼神代表的宗教系统则被置于方外世界,存而不论。

人文立场作为中华文明的基本立场,它的影响广泛存在于中华文明的各个方面,其中,最为深远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人文立场使中华文明始终关注的是人的现实世界,而非彼岸世界。由此影响中华民族对现实世界产生强烈的参与意识,从而在根本上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现实主义倾向与实践精神。其二,人文立场使中华民族始终以人作为尺度建构文明。在承认人的有限性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人作为天地之心的独特地位,从而以人的眼光、人的标准出发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使中华文明在各个领域表现出强烈的人文关怀与人性色彩。

第二,对道德自觉的尊崇。如果说中华文明的人文主义体现的是人对自身的觉醒,那么中华文明的道德中心主义则进一步表明,人对自身的觉醒不是对人的欲望、本能、情感、理性或其他方面的觉醒,而主要是对人自身的道德意识的觉醒。由此来看,人文主义与道德中心主义是一而二的关系,二者在本质上构成了中华文明的一体两面。进言之,从中华文明的立场出发,文明与野蛮的区别,不是像古希腊那样建立在理性或者知性的自觉上,而是建立在人的德性自觉上。由于道德自觉成为中华文明建立其文明意识具有优先地位的历史出发点,因此,对中华文明而言,道德并非是文明诸多方面中的一个具体方面,而是整个文明得以成立的根本标准,是中华文明的基础与中心,其地位类似于宗教性文明中宗教的核心地位。显然,以道德代替宗教显示了中华民族文明意识与文明立场的独特性。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西周人文主义思潮的产生,在推动产生了以人为中心的人文立场外,另一个重大结果就是推动了“敬德保民”德性传统的产生。为此,孔子在总结三代历史特别是西周历史的基础上,以“仁”的观念对三代德性传统进行了高度概括,由此在根本上进一步确立了中华文明以道德为中心的文明根基。自此以后,一方面,高举循道立德的文明取向,中华文明在历史上形成了复杂的道德规范体系,仁义礼智信代表的“五常”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代表的“八德”成为全社会普遍奉行的道德准则,为支撑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坚持以道德为根基,中华文明将道德意识与道德要求渗透在社会各个方面,比如在政治上强调“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王道观,在经济上强调“义利之辨”“以义为利”的利益观,在治理上强调“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的教化观,在世界秩序上强调“协和万邦”“各得其所”的天下观,在个人生活上强调“仁以为己任”“修身为本”的修养观。这些无疑鲜明反映了中华文明以道德来调节和规范社会生活的基本立场与思路。

第三,对伦理本位的强调。中华文明的人文觉醒,不是人作为个体的觉醒,而是人作为群体的觉醒。在中华文明看来,文明产生于人对群体的知觉,因此,中华文明始终强调的不是个人的权力,而是群体的价值,个人的意义与价值也需要在群体之中得到说明。在中华文明的语境中,这种对群体本位的强调是以伦理本位的具体形式呈现的。具体而言,中华文明认为人总是处于不同的伦理关系中,扮演着不同的伦理角色,通过承担不同的伦理责任与他人建立紧密的关联,由此形成规模不一的群体。其中,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被视作最重要的“五伦”,是群体得以建立的最基本的五种关系,身、家、国、天下的四级结构也在此基础上得以确立。

中华文明高度强调人伦的和谐,其实质表达的是对群体价值的重视。而在中华文明的视野中,群体价值的实现亦即和谐伦理关系的达成,主要是建立在个人对伦理责任的承担上,而非个人对权力的主张与欲求上。也正因为如此,中华文明很早就建立起以他人为重、责任义务为先的伦理道德意识,使伦理本位与德性传统高度结合在一起。此后,由于这种伦理道德意识在实践上广泛而普遍地体现于个人在处理自己与家、国、天下等不同关系上的日常实践之中,从而使中华民族产生了以家、国、天下为重的观念,表现出强烈的家国情怀、天下担当。家、国、天下虽然规模不同,但在根本上它们都是通过伦理关系的调节,即通过对伦理责任的规定与承担来维持群体秩序和发展的,因此,对中华文明而言,家、国、天下是伦理关系逐级扩大的现实政治表现形式,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有着内在统一性的连续发展。依循着这样一条文明发展的脉络,伦理本位的立场从根本上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养成了中国人关注事物普遍关联、关注事物变化发展的整体性思维,形成了中国人独特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概括来看,人文主义的人类关怀意识、道德至上的内在超越立场和伦理责任导向的共同体原则,虽然不能囊括中华文明底蕴的全部,但却在最基本的层面上奠定了中华民族文明意识的最基本要素,凝结成了中华文明文野之别的最基本边界,成为中华民族能够在浩荡的历史洪流中始终站稳脚跟的“文明的灵魂”。正如《周易·贲卦·彖辞》中所言,“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中华文明的文明意识以人文化成为理想,以人格的养成与人类的和谐为终极追求,显示出超越种族、地域、宗教和文化界限的普遍性格,蕴含着全人类追求的共同价值。

(作者:曹润青,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编:代晓灵、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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