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启臻
2021年02月25日08:14 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论坛】
2月21日,新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指出,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文件进一步强调了要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
乡村文化建设既是乡村建设的难点,也是乡村建设的灵魂。乡村文化的振兴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重要途径。以往一些乡村文化建设项目之所以流于形式或者难以取得理想效果,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对乡村文化知之甚少。提高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效性,需要清晰认识三个问题,即乡村有哪些文化,乡村文化保存在哪里,以及如何建设乡村文化。
乡村是文化的宝库。乡村文化总体而言可分为四大类。一是农耕文化。这是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知识、技术、理念的综合,包括农学思想、栽培方式、耕作制度、农业技术等,农耕文化还包括了农业哲学思想和农业美学文化。二是乡村手艺。像木匠、石匠、篾匠、刺绣、酿造等技艺,凝结了先人的生存智慧,反映着村民们的精神信仰与心理诉求。三是乡村景观文化。乡村景观以农业活动为基础,以大地景观为背景,由聚落景观、田园景观、社会生活景观和自然环境景观等共同构成,集中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四是乡村节日与习俗。生活习俗作为生活中的文化现象,包括衣食住行的方式,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的习俗,以及民间信仰与禁忌等广泛内容,也包括乡村艺术和娱乐活动等。
任何文化都需要特定载体,传统文化的主要载体就在乡村。由于传统文化的复杂性,每一类文化的存在空间、呈现形态都不尽相同。以下三个方面对乡村文化建设与传承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乡村的空间形态。乡村空间形态是乡村文化得以存在的物质载体。乡村空间由村落、民居、院落及公共空间等构成。村落空间具有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感化、感染或教育功能。二是乡村生产方式。农业生产是传承农业文化的重要载体,农具的使用、地方品种的延续与更新、传统栽培措施、特殊的农业制度等都存在于特定农业生产过程之中。显然,没有农民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方式,种养之间循环利用文化就难以存在。三是乡村生活。村民日常生活的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民间信仰以及街谈巷议、饮食习惯等都是传统文化载体。失去了乡村生活,再优秀的传统文化也会成为“展品”和记忆。
农耕文明所孕育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农政思想等,与今天所提倡的和谐、共享、低碳等理念十分契合。中央强调要“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在理解乡村文化的内涵基础上,乡村文化建设要特别注意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一是坚持农民主体原则。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他们既是乡村文化的建设者,也是乡村文化的受益者,只有农民最理解乡村文化与自身生产、生活的关系。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方式有助于维系农耕文化的代际传递,强化农民把家庭责任和维护土地的责任、生态责任和社会责任统一起来。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生活有助于维系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任何排斥农民主体地位,试图越俎代庖,把本来的主人变成看客的做法,都必然失败。因此,要尊重农民的创造,如倡导德孝文化、弘扬优秀家风、通过村规民约移风易俗等,均是来自基层行之有效的乡村文化建设经验,值得推广和借鉴。
二是坚持保护好村落原则。丰富的农业文化以及尊老爱幼、诚实守信、邻里互助、勤俭持家等传统美德,存在于乡村空间结构和社会结构之中,农家院落及其特定的排列方式构成的村落形态、村落公共空间,乡村的劳动与消费方式、节日与交往习俗,以及乡村的家庭、家族、邻里、亲缘关系等,都是乡村文化得以存在和延续的载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正是要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的重要原因。乡村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乡村文化建设只有从保护村落开始,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做到与时俱进,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避免出现建设性破坏。
(作者:朱启臻,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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