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四春 许雪芳
2020年04月10日14:59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对乡村振兴战略做出部署,提出“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在此背景下,以绿色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大有可为且势在必行。
推进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具有现实必要性
推进绿色金融是加强农村环境有效治理、夯实生态资金来源的需要。当前广大农村地区传统粗放的农业生产、外来污染产业转移等造成的污染,使得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逐渐凸显,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以及潜在的健康隐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需要绿色金融的有效支持,推进绿色金融有利于拓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的直接来源,强化开源效果。
推进绿色金融是生态农业、智慧农业、低碳农业等新兴农业业态快速成长的需要。将农业向绿色化、智慧化方向推进是可持续农业的核心要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由粗放型资源消耗向集约型绿色发展转变,在农业产业链中根植绿色发展理念是推进乡村振兴中农业发展方向转变的本质所在。而长久以来,农村金融市场严重缺失,市场有效供给不足、业态初级,“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因此,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兴农业业态需要绿色金融的支持。
推进绿色金融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的需要。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参与人与受益者,绿色金融的推进是强化这一双重角色的重要助推器。当前,绿色发展理念已成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理念之一,向绿色化迈进成为必然要求,以农民为主要参与对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只有符合绿色发展理念,才能增大其获得持续有效金融支持的可能性,也才能更有利于资金的良性周转与经营利润的持续增加。这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绿色可持续发展潜力,依托农村自然资源禀赋,确保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致富。
现阶段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
兼具绿色生态功能导向和经济发展双重功能的绿色金融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凭借其特殊优势而具有较强的现实必要性。然而,当前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多方面问题却掣肘“理想”照进“现实”。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金融资源供需矛盾尖锐、资源难以有效汇集,既表现为总量的不足,又表现为现有产品的整合性和协同性不足。
一方面,绿色金融尤其是农村绿色金融产品总容量严重不足,供需矛盾尖锐。尽管我国相继出台了若干政策用于推进农村金融和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但由于政策的引导性、有效性不足,绿色金融尤其是农村绿色金融总量仍然严重不足、缺口巨大。《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7)》指出我国 “三农”金融缺口高达3.05万亿元,而《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研究报告2019》报告显示,我国绿色金融资金总需求为2.1万亿元,但总供给为1.3万亿元,供需缺口达8000亿元,绿色金融供需矛盾制约了乡村振兴。
另一方面,现有绿色金融工具整合性不足,协同效应弱。近年来,各类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产品进行了初步探索,尽管在发展过程中新产品种类不断增加,但却存在产品分散、协同效应不强等问题。突出表现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工具的整合性不足、协同性弱。显然,这一现状增加了金融产品的利用成本,降低了其有效性。
多管齐下,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乡村振兴的助推作用
解决绿色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若干现实问题,需要坚持科学的理念引导、提升金融机构的绿色服务认知;构造良好外部激励政策,消除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精准发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等多管齐下,使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做到“银行助力有干劲”“农业发展有钱用”“乡村振兴有奔头”。
首先,坚持理念引领,破除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思维局限。当前,由于我国绿色金融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对绿色金融之于乡村振兴尤其是乡村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战略认识。“求稳妥、追利润、降风险”仍是金融机构的重要决策依据,这就使得工业依然作为绿色金融业务布局的着力点,绿色金融所支持的项目多是工业项目,农村市场仍被忽视,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这一思想认知需要转变,应积极提升其大局观与社会责任感。同时,应防止绿色金融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过程中绿色服务弱化现象的产生。农村既要发展也要环保,由于综合污染治理设施的长期缺位,与城市相比,农村生态环境处于更为脆弱且一旦污染更加难以恢复的状态。因此,应强化绿色金融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尤其是“服务于生态环保”的责任意识。强化理念认知,形成以理念引导绿色金融机构的行动方向,以理念引导绿色金融机构的合理布局,以理念引导绿色金融机构的决策模式。
其次,强化政府保障措施,着力解决绿色金融资源供需矛盾外部激励弱化问题。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激发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巨大潜力,依赖于各级政府强有力的宏观调控。然而,众多金融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其企业的本质决定追求利润是其根本目的,这使得缺乏政府引导和宏观调控的农村绿色金融必定缺乏有效动力。从全局来看,政策制定上可优化现有财政支出结构,提升绿色金融支出和补偿比例;应优化现有政策与法规体系;协同发力构建乡村发展、绿色金融互促共进的协同激励机制。从具体措施来看,一是拓展财政补贴维度、加大优惠力度,在招商引资、税收、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增强绿色金融投资者和企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二是应培育良好政府软环境,金融监管部门应适时便利化和灵活化监管措施,优化涉农绿色金融培育与发展的政策环境。例如,给予绿色信贷产品定向降准、赋予绿色债券等产品优先受偿权。三是应进一步出台并完善农村经营主体金融、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的防范措施与相应法律法规,降低和预防涉农绿色金融工具不良所致的沉没成本的产生和机会成本的扩大化。
最后,突出重点、培育强点,创建绿色金融乡村振兴服务目标的示范效应。找准发力点,是绿色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初始任务。与城市集聚经济不同,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分散特征,“小、弱、碎”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外在表现。因此,要突出重点、培育强点,精准发力,“好钢用到刀刃上”。这既有利于绿色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要素配置的损失与错配,也能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实体的绿色化发展,尤其是具有重要地位的经济实体的绿色化发展。具体来看,要以示范单位为抓手,加大对绿色示范单位的有效支持,形成空间示范带动效应,推动绿色“点、线、轴、面”的逐步建立。通过优势绿色金融资源的集中运用,以建设绿色农业试验区为重点,支持生态农业示范区、低碳排放区、农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示范工程,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和改善农业绿色发展空间。同时,这一措施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绿色金融一词中“金融”二字的关键和本质,让金融机构既能服务社会,又能适当满足其追求利润的企业需求。因此,明确那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投资潜力的农村实体经济类型,依托绿色金融以点带面推动其绿色发展,对于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者分别为广西财经学院陆海经济一体化协同创新中心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财经学院采购办讲师)
【注:本文系广西哲社课题“广西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量提升的效率与对策研究(课题编号:17CJY003)”“广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金融排斥及其治理路径研究(课题编号:15BJY003)”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人民论坛》2020年第3月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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