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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舆论引导与心理疏导

袁银传 王晨霁

2020年02月19日17:40    来源:《国家治理》周刊

原标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舆论引导与心理疏导

      2019年12月起,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基于感染者数量不断增加和世界多个国家都出现疫情这两个事实,世界卫生组织(简称WHO)于当地时间2020年1月30日晚将其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PHEIC),但不推荐任何国家对中国采取限制旅行和贸易的措施,有效期为三个月,之后自动失效。至此,在《国际卫生条例(2005)》(简称IHR2005)框架下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之后,PHEIC第六次被使用,引起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

  根据我国目前施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而“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是WHO在IHR2005中提出的概念,指称“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以及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事件。”有学者指出,这说明当前事件情况严重、突然、不寻常或意外;公共卫生影响超出国家边界;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舆论引导的重要意义

  梁启超曾经说过“舆论者,天地间最大之势力也,未有能御者也。”舆论是公众对于现实社会中的现象、问题形成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夹杂着理性和非理性的因素。舆论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的影响是利是弊,取决于如何引导。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更加多元化,接受信息的方式和传播信息的渠道也更加多样化,社会舆情发展较传统模式更为迅速,真相和谣言也呈现出更为明显的双刃剑效应,舆论引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中国乃至全球的发生发展,民众出现了各种疑惑、担心、焦虑、恐慌甚至相互伤害的心理和行为。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深化国际合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同时,通过召开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等方式第一时间、最大程度地将与疫情有关的所有信息向国内、国际社会公开,并开通全国网络疫情专区平台与民众互动,接受反馈,为各级各地的舆论引导定了方向,也给群众吃下定心丸。突发事件本身所具有的突发性、群体性、阶段性、连锁反应性、变化性等特点,决定了对突发事件进行舆论引导必须与时俱进。具体来说,党和政府需要不断通过大众传媒、新兴媒体、社会活动等方式,客观、真实、及时地对疫情现状进行新闻报道,依据正确的社会意识形态来设置议题并进行议题互动,满足民众对事实真相的知情权,接收民众真实心声的舆情反馈,从而塑造出健康向上、团结奋进、共克时艰的共同体意识,让舆情真正从人民中来,又回到为人民服务中去,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通过舆论引导增强共同体意识

  从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来看,我们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中需要强化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的共同体意识,以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为舆论导向,帮助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以及国际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民众用唯物的、辩证的、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历史的眼光看待当前疫情存在和发展中的问题,牢固树立共同体意识。同时,要通过心理疏导,最大程度帮助民众减少因疫情等应激性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心理影响,以及创伤后应激性障碍带来的非理性行为给自己和社会造成的伤害。

  第一,牢固树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意识。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病毒学等多家权威机构联合研究的结果显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起源在武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野生动物可能是该新型冠状病毒的自然宿主,人类或因食用该野生动物感染病毒引发肺炎,后在人与人之间传染成疫。这个悲剧再次提醒人们,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破坏自然必将引起自然界的报复。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指出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人与自然作为共生共亡的生命共同体,无论是人类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还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应该以自然本身的客观存在和发展为前提,人类应尊重自然界的动植物生命,切实意识到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破坏自然必将遭受自然界的惩罚,给人类带来更大灾难。

  第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个体与社会是辩证统一的整体,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个人是社会的一份子,社会由个人组成,引导每一个个体做出正确的行为会迅速引领整个社会联动向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是一场人民战争,医护人员是冲锋在前的先锋勇士,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战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需要我们人人做好自我防护,少出门、不聚众、勤洗手、戴口罩,出现疑似症状时主动隔离,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做贡献。同时,社会作为整体,不是每一个个体意志和行为的简单叠加,不能因少数个体的不当行为而否定整个群体的向善性质,应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的共同体关系,促进双方形成良性循环。此次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医护人员冲锋在前,全国医务工作者多次、分批驰援武汉,国家第一时间出台对所有确诊和疑似病例患者免费治疗方案,第一时间上线科普和疫情查询平台服务,第一时间对隔离人员定期定量免费提供必需生活用品,全国各地、各族人民、各行各业自发组织捐款、捐物、献爱心。大家牢牢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同心协力、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在这场战“疫”阻击战中,每个人都是战士,大家对待疫情隔病不隔心,隔城不隔情,隔离的永远是病毒而不是已饱受疫病伤害的武汉人民和湖北人民。从一方有难的恐慌到八方支援的坚定,中华民族在灾难面前又一次展现出强大的民族凝聚力,牢牢筑起了炎黄子孙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领导下,在专家和医护人员的科学救治下,在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同舟共济、团结拼搏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克难事的显著优势,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取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的最终胜利。

  第三,提高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意识。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截至2020年2月5日,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尚无明确的特效药物对症治疗,所有的支持治疗对患者而言都指向效果待定,这一事实难免引发公众对疾病致死后果的担忧甚至恐慌。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传播因信息公开且可自由获得而成为引导舆情走向的重要载体。在没有药物的情况下,我们需要通过构建网络空间信息共同体,及时传播真实信息,共享正能量,充分满足公众对知情选择权的需求,减轻其精神压力,从而生成抵抗谣言的“良药”。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网络空间信息共同体的一体两面性,即疫情期间出现的虚假信息、谣言同样会借助网络大量传播,使社会迅速致病。因此,需要利用好网络空间信息共同体的优势作用,在舆论引导及舆论控制方式的流程、权限、尺度上进行把控,对虚假信息、谣言等依法坚决予以清除,切实维护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营造一个健康的舆论环境。

  第四,加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发生在一个无辜人身上的苦难,也有可能发生在所有人身上。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国本着公开透明和极端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向世界分享检测数据、研究报告和救治成果,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国一直采取最全面、最严格的防控举措,部分举措的严格程度甚至远超出《国际卫生条例》的要求,被WHO赞为榜样。中国对此次疫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资源的协同共享调度能力,以及短时间建成“火神山”医院的“中国速度”,同样受到国际社会高度称赞。在考虑到中国完全有能力打赢此次战“疫”,而疫情已经出现的全球性蔓延趋势可能会对其他公共卫生体系脆弱的国家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下,WHO谨慎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列入PHEIC,但不推荐任何国家对中国采取限制旅行和贸易的措施。这充分说明了在疫病这一共同的敌人面前,人类不分种族、不论地域,早已构成生死相依的命运共同体。在此次抗“疫”战中,我们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多方面帮助:德国科学家携带相关病毒抑制剂飞往武汉、日本派出医疗团队飞往武汉、美国共享最新治疗成果与中国共克病毒、巴基斯坦紧急调集医疗物资驰援中国等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再一次证明,只有加强国家合作,才能应对国际社会共同的灾难。

  通过舆论引导进行心理疏导

  疫情当前,不良社会信息的传播会让民众对各种信息产生错误的认知,发生不合理的行为,继而引发突发事件的次生灾害。因此,在突发事件中的舆论引导过程中进行心理疏导非常重要。突发事件中的舆论引导,涉及政府、媒体、公众等不同利益群体的风险沟通,处置不当会产生不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致使事件压力强度相对增加,造成政府形象受损、媒体公信力下降以及公众情绪恐慌和行为异常等不良后果。如果压力累计到破坏性程度,则可直接造成创伤后应激障碍,给公民身心健康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

  应激是人体面对引起焦虑的各种外在刺激生发出的一种状态。应激性生活事件是指个体在生活中遭受到的急剧的、形成心理上强烈反应的重大事件,此类事件易引发负性心理应激反应,严重的还可形成创伤后应激障碍,又称精神创伤后迟发的焦虑障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很多家庭都遭受了生离(隔离)死别(病逝),而对个人造成的永久性生活改变将成为影响他们的应激性生活事件,因此,关注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应成为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中不容忽视的部分。

  首先,应密切关注民众的心理状况,积极疏导各方心理压力,增强共同体意识,促进社会团结稳定和人际关系和谐。对于已经出现心理偏差的人员的失常行为(“患者撕下医生口罩,朝其吐口水”)要依法打击,提高突发事件中目标人群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全体民众的安全感。

  其次,还需要充分利用传统大众传媒,开设危机干预热线,提供疫情防控心理咨询服务。借助网络媒体发布疫期心理状况自评手册,开通心理调适公益直播平台,鼓励特殊时期经过自我调适仍不能缓解心理压力的民众积极寻求心理治疗,以最终帮助民众恢复正常,达到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的健康标准,减少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心理疾病带来的伤害。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9ZDA004)阶段性研究成果】

  本文作者分别为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安徽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责编:吴兆飞、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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