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志华 陈 龙
2019年04月22日08:0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谋幸福的必然要求。但提升福利水平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搞脱离发展实际的高福利。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等事关人民福祉的各个领域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们对福利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同时也要看到,福利水平的提升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合,与财政能力相适应。如果超越国家财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大搞过高水平的福利主义,就容易发生严重的财政和债务危机,危及发展的可持续性,甚至会导致经济增长停滞,进而影响人们长期福利水平的提升。可见,忽视发展水平的福利提升,往往会背离初衷。
从国外实践看,欧洲、拉美等一些国家患上了严重的“福利病”,经济社会发展背上沉重包袱,还累积了公共风险。一些西方国家政党为了在选举中取悦选民,作出过高的福利许诺。由于存在福利刚性,福利水平易升不易降,过高的福利支出超出了财政和经济承受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如影响社会创新动力与活力、加重政府和企业负担、拖累经济发展等,有的甚至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危机。无论是近年发生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还是当前一些欧洲国家发生的社会动荡,都与“福利病”密切相关。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需要注意防范“福利病”。
当前,我国社会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社会福利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但毋庸讳言,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社会福利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还很突出。要实现社会福利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就必须使社会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如果脱离发展实际和财政能力一味提升福利水平,不仅难以持续,还会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最终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应该做的是,在处理好福利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短期福利与长期福利等关系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建立健全与我国国情国力相适应的福利制度,逐步提升福利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同时,加强对群众预期的管理,通过务实宣传和正确引导,使人民群众对我国福利水平改善和提高有较为合理的期望,认识到福利水平提升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能不顾国情国力盲目追求过高福利。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 人民日报 》( 2019年04月22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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