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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好”

霍相润

2019年02月19日16:01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世界上处处充满规则、涉及利益。初看,遵守规则是“对”,反之则“错”;争得利益是“好”,反之则“坏”。事实上,“对”与“好”联系在一起,情形复杂,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根本的是要看清,是谁制定的规则,代表了谁的利益。只有站在正义立场,代表人民大众利益,“对”与“好”才能同时成立。

在我们身边,不乏又“对”又“好”的事。比如,规定学生上学穿校服。对同学来讲,既激励自己不忘学生身份,好学上进,又防止在穿着打扮方面标新求异和产生攀比心理。对学校来讲,统一着装便于校园管理,防止校外人员混入。对社会来讲,保证了安全稳定和谐,还为国家培养有用人才提供了保障。之所以又“对”又“好”,原因是教育部门制定这一规则时,代表了各方面的利益。

在社会上,常常“对”与“好”难以并存。“好”的不一定“对”,不“好”的不一定“错”,“对”的不一定“好”,不“对”的不一定不“好”,判断起来因事而异。前段,有一件很吸引眼球的事引发热议。一位年轻人穿轮滑鞋“长途刷街”,居然从山东滑到了北京。为他叫“好”者大有人在,认为有创意、很刺激,体现了“有志者、事竟成”的精神。但未曾想这对社会,却不是“好”事。轮滑鞋代步上路,存在危险性,对他人及自己的安全不“好”。表面看,目前法规并没明确规定不能“长途刷街”,好像是没“错”。但这一行为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对他人安全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违反了安全规则,显然不“对”。可见,一旦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无视公认法则,“对”与“好”又很难并立。

又“对”又“好”的事,应倡议和遵守;“对”与“好”不能并存的事,就要分析个中原因,区别对待。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今年以来,高铁上屡发“座霸”现象。这些为“霸”者,以个人舒适、方便、乐意的“好”,侵犯他人利益,违反公序良俗,践踏公共规则,是既“错”又“坏”的事。前些天看到报道,国家已建立和启用惩戒制度,限制这些“霸主”乘坐高铁、火车,可谓大快人心。国家有关部门对“逞霸”现象不再坐视不管,这是社会的进步,我们为出台这样的举措大声叫好!放眼开来,“逞霸”现象国内有国际也有,更有甚者,强权国家无视世界和平法则,为所欲为,制造纷乱、祸害平民,更不得人心。

综上所述,在评判事务“对”与“好”时,或协调处理“对”与“好”的关系时,关键看规则制定者是否站在正义的立场,是否代表了人民大众的整体利益。唯有立场“对”了,才能做“好”事情。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高中部 )

(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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