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军
2018年12月04日15:2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全面从严管党,需要从严管“档”。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为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基本遵循,对新时代全面发挥干部人事档案资政作用、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应该说,档案不是小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基础。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个人信息的“记录仪”,是组织上历史地、全面地考察和了解干部,公道正派地选拔和任用干部的“信息源”。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任免调配、考核考察、巡视监督、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干部人事档案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不可否认,少数干部为达到一己私利,在档案上花心思、做手脚,擅自更改个人档案信息,甚至不惜涂改造假,出现“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的种种怪相,引发公众对干部人事档案真实性的议论和质疑。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让弄虚作假者得利、诚实守信者吃亏,就会损害干部工作的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的风气,甚至污染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条例》在总结十八大以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决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提出“十一严禁”的纪律要求,划出工作“底线”和“禁区”,扎紧干部人事档案的“篱笆”,上紧制度约束的“发条”,用严格制度和严明纪律规范档案“建、管、用”各个环节,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全程监督落到实处,为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客观公正选拔干部提供准确翔实的档案服务。这是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客观需要,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的必然要求。
事实上,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就要从严管好用好档案。《条例》明确提出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切实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档案存疑、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一律暂缓进入提拔或重用程序。对经调查核实,属于档案造假、恶意涂改等问题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让档案造假者偷鸡不成蚀把米,坚决不让弄虚作假者蒙混过关、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切实树立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权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制度之要,重在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抓手,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严格规范的操作,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着力解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存在的土壤和条件,切实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的服务功能,为从严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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