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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刁难群众受处分一点都不冤

武西奇

2018年11月20日17: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贵州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一起典型案例: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镇箐脚村一村民因受到干部“刁难”,办“家庭贫困证明”竟然跑了7次未果最终上访,相关干部为此受到处分。(11月15日媒体报道)

为了开具一份“家庭贫困证明”,村民周某艳的办事经历,真叫一个“难”。第一次被村支书以电脑坏了为由拒绝,第二次村支书没给任何理由直接拒绝,第三次村委会副主任以不管此事加以拒绝,随后连着两天都吃了闭门羹。甚至,周某艳向包村领导、普宜镇党委委员反映情况后,这件事仍然未得到解决。

事实上,周某艳遭遇的办事难,不是证明有多么难开,也不是证明不符合政策。毕竟,周某艳家贫不贫困,村干部应该心里有数,即便不了解情况,入户走访调查一下并非什么难事。而且,周某艳开具“家庭贫困证明”,是为了申请助学贷款,其诉求完全正当合法,村里据实出具这项证明根本没有风险,无需承担责任。

一纸证明,周某艳一家前前后后跑了7次,既找了村干部也找了镇干部,愣是没把事情办好。这让人不禁疑惑,问题究竟出在哪?

按照村支书的说法,就是“周某艳家不支持村委会工作”。之前,镇供电所在周某艳家住房左侧打坑准备安装变压器,由于未征得周某艳家同意遭到阻止,期间周家还到市里反映。经过处理,变压器虽另行选址,但梁子却从此结下了。村干部借机故意刁难,无非是想给周某艳家点颜色瞧瞧,让村民知道得罪村干部的后果会十分严重。

俗话说,别拿村长不当干部。从严格意义上讲,村干部并不算什么官,但他们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却能左右着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正如这张家庭贫困证明,如果村里不出具,周某艳的助学贷款也许就得泡汤。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村干部太拿自己当个官,动不动跟老百姓耍派头、甩脸色,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拖着不办理、压着不解决,那就大错特错了,只会把自己陷入难看的境地。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一张“家庭贫困证明”,就其本身而言,不过是村干部动动手盖个章的事情。貌似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一旦处理不好,轻则会增加群众的家庭经济负担,重则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村干部拿陈芝麻烂谷子说事,搪塞推诿群众的合理诉求,其党性如何、作风怎样,由此不难窥见一斑。

如今,涉事的村干部和镇干部,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而这,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一定要把群众的事当回事、挂心上。否则,不顾惜党员形象,没一点干部样子,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却不为人民办事,纪律的板子迟早要打到自己身上。

(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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