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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双创”迈向更高更深更广

邓智华

2018年11月19日13:50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推 动 “ 双 创 ” 迈 向 更 高 更 深 更 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联合国大会也呼吁世界各国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并将有关“双创”理念写入了相关决议。目前,“双创”在促进人们思想观念转变、引导全社会创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践行“双创”新使命,推动“双创”新发展,正成为时代所需。

当前“双创”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双创”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创新创业的赋能,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参与的机会和平台。我国现有8亿劳动人口,1.8亿受过大学教育,8000万科技工作者,世界第一制造大国,有一大批熟练的产业技术工人,科研投入和论文产出跻身世界前列,可谓是人力资源最丰厚的国家。但我国原创科技和引领世界的顶尖核心科技,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只有树立人人皆可创新、人人乐于创业的“双创”生态环境,才能真正把人力资源大国变成人力资源强国,才能充分激发我国最大的竞争优势,真正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创新型国家提供战略支撑,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现有的很多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组织分工随时都可能面临颠覆。科技竞争从来不是单纯的技术或市场比拼,背后几乎都是国家间的角力。发达国家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全球贸易战的同时,纷纷加快推动各种“双创”计划,将其作为培育新兴产业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手段。如欧盟深入实施“地平线2020”计划,统筹研究创新投资,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双创”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商机。事实表明,“双创”早已成为全球共识,这也意味着我国“双创”发展和民族复兴都必须立足于国际竞争和开放格局,从环境、资源、人才、产业、服务等多方面加快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实现我国“双创”力量在世界创新创业浪潮中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角色转换。

推动“双创”发展的对策建议

推动“双创”发展,必须立足新时代,坚持问题导向,以“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为主线,推动“双创”向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大范围迈进。全过程融合,就是要变要素驱动为创新驱动,从“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不断提升创新内涵;全要素集聚,则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全球化的视角聚集全要素资源,推动“双创”向更深程度迈进;全方位推进,就是要充分整合各级各类资源,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从传统单一要素发力向构建全新生态系统转变,推动产、学、研等各类资源深度融合。为此,应积极推进区域一体化“双创”发展新模式,着力引导区域“双创”生态健康发展,破解各地“双创”政策竞争难题。充分发挥创业投资的产业带动和聚集效应,促进创新创业要素的充分流动和耦合裂变,以及区域创新生态群落的聚集发展。强化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创新源头供给中的龙头作用,围绕高校周边打造“双创”生态圈,不断优化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机制。

同时,还需加快完善各种共享型“双创”服务平台,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合发展,不断优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社区等各种线下平台资源,推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共享创业服务+共性技术平台+引导基金”的发展模式,通过共享创业服务链接新创企业,通过共性技术平台吸引新创企业,通过引导资金加快赋能新兴产业。

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足感,真正让创新创业者得实惠。如果“双创”不能让老百姓得实惠,那么它将难以持续。

首先,在政策导向上,应切实把创新创业者获利的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在“双创”推进过程中,有个别地方存在着打着“双创”的幌子套补骗利等现象。因此,要及时纠正这种不良倾向,把“双创”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推动,让更多真正致力于创新创业的人群的腰包鼓起来,实现人生价值。同时,需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假冒者的打击力度,从法律上保护创新创业者的切身利益。

其次,在政策实施上,应切实破除政策“肠梗阻”现象。“双创”出台的优惠政策较多,但由于申请手续繁杂且时常政出多门,政策“肠梗阻”现象时有发生,这也致使一些政策陷入“最后一公里”的尴尬。因此,推进“双创”发展必须尽可能地提供“一站式”服务,使政策看得见摸得着。同时,需加强政策落地审计监督,督促有关部门真正把好政策落实好。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尽快完善初创企业破产法,切实降低创业者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

加快推进“双创”向广大农村和社会民生领域迈进。在以往“双创”推进过程中,重城市轻农村、重商业轻社会的现象比较突出。当前,推进“双创”必须切实扭转这种局面,加快向农村地区和社会民生领域迈进,从而形成城市与农村、商业与社会融合共生、双轮驱动的发展新格局。

着重从政策激励转向创新人才培养和营造良好整体氛围上来。推动“双创”发展不能单纯依靠政策激励。事实上,从各地实践经验来看,阻碍“双创”健康发展的最大因素仍是体制机制瓶颈而非政策激励不足。一些地方注重短期政策激励,忽视整体营商环境改造,制度创新不足,必须从单一层面追求政策激励转到创新人才培养和营造良好整体氛围上来。一是必须切实改进现有“双创”人才的培养模式,充分激发知识分子、科技人员的“双创”活力。二是加快制度创新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以用户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考核机制,构建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着力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鼓励全社会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容错纠错机制,着力厚植“双创”基因土壤。

(责编:王玥芳、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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